灌瓶工(含倒残液)、液化气销售检修工(含钢瓶检修)、煤气表工 、煤气灶工、化工产品回收工、汽车驾驶员(指气瓶、气罐运输等)、押运工 、热力运行工、热力管工、管线检修工、热力锅炉工〈指热力企业 ) 等。
4、房屋维修企业与管理单位的直接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1)房屋维修企业:瓦工、木工、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水暖工〈管工〉、起重工 ( 吊装工 )、防水工〈油毡工〉、油漆玻璃工、白铁工、石工、施工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普通工〈力工、壮工〉、灭蚁工、钢窗工、电梯修理工、冷暖气设备修理工等。
(2)房屋管理单位〈站、所〉:瓦工、木工、抹灰工、石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水暖工(管工)、起重工(吊装工)、防水工( 油毡工 )、油漆玻璃工、白铁工、石工、施工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水泵工、下水道工、热力锅炉工、钢窗工、普通工(力工、壮工)、打腊工、灭蚁工、电梯司机、电梯修理工、冷暖气设备修理工等。
5、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与养护管理单位(含所属水泥制品厂、沥青搅拌厂、机械施工处(站))直接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6
(1)市政施工企业:道路工(筑路工)、下水道工、水暖工、管道工、井点工、水泵工、电气焊工、沥青工、瓦工、木工、石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沥青搅拌工、钻机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指安装)、桥梁工、打桩工、打夯工、凿岩工、机械顶管工、水泥制管工、推土机驾驶员、压路机驾驶员、挖土机驾驶员、铲运机驾驶员、装载机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空压机司机、汽车驾驶员(指现场构件、土石方运输)、机动翻斗车驾驶员、普通工(力工、壮工)、劳力锅炉工、潜水工、船工等。
(2)市政养护管理单位(处、所):道路养护工、下水道养护工、市政设施巡视工、道路工(筑路工)、污水泵运行工、泵闸工、污水化验工(含试验)、吸泥车司机、汽车驾驶员(指直接为现场服务的)、瓦工、石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起重工、普通工、沥青工、船工、电工(指安装、排水)、施工机械操作工等。
6、环境卫生部门的所(场、队)的直接生产工人,包括:
马路清扫工、垃圾操作工、粪便操作工、公厕保洁工、装卸工、消毒工、汽车驾驶员(指粪便、垃圾、碴土、洒水、清扫汽车驾驶员)、洒水、清扫机械操作工、叉车驾驶员、铲车驾驶员、推土机驾驶员、船舶驾驶、水手等。
7
7、园林绿化单位的直接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1)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育苗工(指树木、草皮栽植、养护、修剪、植保等。下同)、花卉工、盆景工、动物饲养工、假山工、水产养殖工(金鱼工)、清洁工、游船工(含水手)、售票员、检票员、导游、文化娱乐管理工(含影剧院、图书阅览室、各种游艺设施的管理工人)、商业饮食服务人员(含冷饮、饭馆、售货、照像等)、美工等。
(2)花圃、苗圃(含花木公司)、绿化公司(队):育苗工、绿化工、花卉工、盆景工、大中型绿化修剪工、绿化机械操作工等。
(二)附属、辅助生产工人,指城市建设各行业中为生产服务的工人(含学徒)。
1、公共交通、轮渡企业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1)公共交通企业:车辆修理工、轮胎工、水箱工、电瓶工、锻工、车工、钳工、铣工、刨工、磨工、搪工、电工、板金工、喷漆工、蓬垫工、电气焊工、热处理工、冷作工、木工、设备修理工、维修电工、水暖工、检验工、库料工、动力锅炉工、运转装卸工、场站维修工、站牌工、票务员、车间调度、司训教练员等。
8
(2)轮渡企业:修理工、车工、钳工、刨工、磨工、铣工、搪工、电气焊工、冷作工,油漆工、木工、锻工、蓬垫工、搬运工、筹码工、票务管理工、检验工、试验工、非营运趸船水手长、水手等。
2、自来水企业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包括:水质检验工、仪表(含计量)检修工、校表工、电气设备修理工、水表修理工、测压测流工、液氯分装工、电工、电气焊工、水厂水源调度工、绿化工、护船工、涂料工、车工、钳工、铣工、刨工、磨工、模具工、铸工、冷作工、机修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油漆工、瓦工、木工(指厂区维护),库料工、动力锅炉工等。
3、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热力企业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包括:车工、钳工、铣工、刨工、锻工、铸工、机修工、汽车修理工、仪表工(指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化验工、检验工、理化探伤工、生产调度工(包括铁路专运线调度)、防腐工、测绘工、动力锅炉工、瓦工、木工、库料工等。
4、房屋维修企业与房屋管理单位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1)房屋维修企业:车工、钳工、电气焊工(指机修单位等)、柳工、铣工、磨工、铸工、动力锅炉工、汽车
9
修理工、机械修理工、板金工、喷漆工、轮胎工、汽车驾驶员、运输装卸工、测量工、电工(指维修)、水暖工(指维修)、制材工、烘干工、试验工、库料工(指从事材料倒运、量方、码垛、清底、收发、发料工作的工人)等。
(2)房屋管理单位(所、站):车工、钳工、铣工、磨工、汽车修理工、机械修理工、板金工、喷漆工、轮胎工、汽车驾驶员、测量工、测验工、库料工等。
5、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与养护管理单位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分别包括:
(1)市政施工企业:车工、钳工、柳工、铣工、刨工、铸工、磨工、搪工、油泵工、电工(指维修)、充电工、水箱工、水暖工(指维修)、机修工、汽车修理工、板金工、蓬垫工、轮胎工、电气焊工(指维修)、发电机操作工、天车司机、热处理工、喷漆工、锻工、冷作工、测量工、试验工、库料工、动力锅炉工等。
(2)市政养护管理单位(处、所):车工、钳工、刨工、铣工、油泵工、电工(指维修)、水箱工、水暖工(指维修)、汽车修理工、板金工、喷漆工、轮胎工、测检工、机修工、电气焊工(指维修)、试验工、库料工等。
6、环境卫生部门的所(场、队)的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包括:汽车修理工、轮胎工、水箱工、电瓶工、铜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