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 提供强力保障,切实形成合力。各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下的党建工作的实现方式,为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并认真落实完善分类监管、法人治理结构、长效激励约束、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等配套文件。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实践,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工作方案。各区县(自治县)国资国企改革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