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结合公司效益情况,负责拟定公司和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做好员工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的调整和日常性定级审批工作。
8. 依据国家规定,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奖罚办法和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纪员工有权作出处理意见。
9. 执行国家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员工调入、调出养老保险的接转手续。 10. 指导、协助公司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负责制订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员工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考核提出员工职务升降的建议。
11. 设计公司职工的福利方案,制定奖金分配办法,确定职工奖金数额,企业年金的管理;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2人。 (三) 资产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资本运营、财务收支、预决算、会计核算、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和投资效益分析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拟定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体系;
2. 编制公司融资规划和方案,组织编制公司资金、费用、成本、利润等财务计划和预算、决算方案。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 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资金和资本信息的统计整理;
4. 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
5. 资金管理、资金流动和资本运营状况的分析,拟定资金筹措、资本运营方案,参与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公司投资、经营计划的制定;
6. 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7. 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
8. 负责公司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9. 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金收支、工资发放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10. 负责公司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11. 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
12. 公司税务筹划、税务关系的协调与处理,税款的交纳; 13. 协调配合省体育局、省国资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司的财务、资产、税收的检查和审计;
14. 对公司投资项目财务的监管和投资收益的结算; 15.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6. 指导协调子公司、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 17.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财务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3人。 (四)发展规划部:负责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策划、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等工作,投资项目和投资管理信息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其基本职责是:
1. 根据省体育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实施;
2. 调查、搜集、整理和筛选有关信息,储备投资项目,建立公司项目信息库,为公司的投资和经营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3. 对储备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并完成前期工作,编制项目投资方案,并提出实施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
4. 拟投资项目的考察和可行性研究,撰写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部门投资建议,办理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报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和批准后编制投资方案;
5. 拟订投资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投资项目的法律手续和建立投资项目的管理档案;
6. 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的经营调研、信息收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 编制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汇总、编制公司项目投资和产业变动信息,并提供分析报告;
9. 负责对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向董事会报审; 10.同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完成公司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规划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2人。
(六)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预算、项目管理、成本控制、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监管、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工程管理,制定工程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工程建设的技术体系;
2.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程建设计划方案;
3.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4. 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拟定、送审、会签等合同管理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土地转让、规划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办理土地、工程开工报建、质量监督手续;
6. 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审核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现场工程签证,组织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 负责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按施工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 9. 做好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的招标投标工作;
10.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移交和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1. 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建设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工作人员3人。 (七)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工
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政府颁布的规章拟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