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2013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据省教育厅粤教外处函【2013】83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和预评工作的通知”,2013年我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80人,其中博士生8人,硕士生16人,本科生56人。
奖学金细则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
一、奖励对象及发放标准
一) A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博士研究生层次
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人。 二) B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硕士研究生层次
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人。 三) C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 二、申请条件
一) 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
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 在中山大学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
国留学生。
三)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
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四) 成绩优良,2012-2013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均为良好(百分制
70分)或以上,其它科目无不合格。
五) 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含优秀自费来
华留学生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三、申请材料
一)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iso.sysu.edu.cn/zlxz/index.htm。其中第1-3页由申请人填写,第2页第13项要求提交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第4-5页由学院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学习主要课程及效果评价、导师或班主任评语及意见,以及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二) 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
10月23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五、审批程序
一) 学校已成立由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医教处
等单位代表组成的“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统筹安排,并将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
二) 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经公示后分配给我校的名单为准。
六、管理与监督
一) 院系、导师、班主任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否则,
可暂停该院系的推荐资格。
二) 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规范。
三) 对于获奖学生,院系应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习的管理,如有违
反《中山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和我校同类研究生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奖学金。
四) 获奖者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或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取消其奖学金和以后的申请资格。
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