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和补贴政策,农牧产业缺乏保险机制的支撑,应对风险的能力弱。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一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依据区域差异和群众要求,分乡村合理拟定土地流转期限及指导性价格,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流转合同模本,逐步以乡镇为主体构建土地流转市场,县乡两级分别组建土地流转仲裁机构,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矛盾。二是整合政策资源,落实各类涉农补贴。根据财力情况,县乡村三级均可出台家庭农牧场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实行流转补贴费与流转费挂钩,减轻和平衡土地租赁负担;由政府补贴和农民出资,建立农牧业互助基金,尽可能减少农民因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大对家庭农牧场的农机补助及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力度。对真正愿意将土地长期流转出来并签订长期流转合同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养老及医保待遇以确保流转经营的稳定。三是完善设施设备配套政策。建议省市针对家庭农牧场设立项目扶助政策,为家庭农牧场建设和购置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设施设备效能作用,促进家庭农牧场快速发展。
(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政府的指导服务。发挥县乡农技中心的跟踪服务职能,从农资防病防疫及各生产环节配套技术等方面,主动与家庭农牧场对接,为家庭农
牧场提供更宽广的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市场信息与气象服务,建立信息服务通迅网络和家庭农牧场信息资料库,帮助家庭农牧场查阅信息和技术资料,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预报,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降低或免受损失。加大品牌塑造及注册保护力度,确保产品优化升级。二是提高合作社服务水平。依托骨干农牧场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组建家庭农牧场协会,以骨干农户为核心,以合作经营、共同经营、委托经营等形式,促进农户之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互补共享,发展村落型或者农户间合作型家庭农牧场,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有偿服务。三是加强家庭农牧场与加工和销售企业的链接。建立稳定的利益协作机制,为企业提供生产资料的同时,赢得企业技术、销售及科学管理等服务。
(三)大力提高经营者素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专业农民培训和创业农民培训等政策扶持的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实施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运作、农产品市场营销等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吸引优秀科技人员经营家庭农牧场。积极鼓励务工返乡人员、农牧业科技人员、村干部等有资金有文化有技术善经营的能人经营家庭农牧场。三是加强对青年农牧场经营者的培养。由政府主导、社会募集设立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
生到家庭农牧场工作,并为其流转土地和创办家庭农牧场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