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9-08-29 22:38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纪 要 (2007年1月30日)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广告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1月30日,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中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惠鲁生,中医药局副局长李大宁等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主持。

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吴仪副总理对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了前一阶段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成员单位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周伯华在讲话中指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充分发挥部门间的整体优势,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形成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2006年工商机关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18万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1.66万件;责令改正3611件,责令停止发布1.96万件。在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广告市场秩序整体上有所好转,严重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良好的开局,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这些成果的取得,是各部门尽职尽责、真抓实干的结果,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发挥职能作用的结果。周伯华说,广告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治理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国务院要求工商总局作为牵头协调单位,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定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积极主动搞好协调服务,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使联席会议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周伯华指出,虚假违法广告误导群众,欺诈消费者,损害老百姓利益,是扰乱市场秩序,引发社会不和谐的一大诱因。目前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预期的整治目标,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还有相当差距。下一步的整治任务仍然很重,还有大量工作亟需完成。近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体现了各

部门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必将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起到有力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周伯华强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继续齐心协力,更加扎实有效地搞好广告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不辜负国务院领导的重托。

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在讲话中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距离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李东生强调,尽管广告工作属于经济方面的工作,但由于它是信息传达,本身就有政治导向的要求,也有格调上的要求。目前,存在政治上打擦边球的广告,格调低俗的广告也时有出现,在广告市场整治中要予以高度重视。他要求媒体、广告审查部门、广告客户要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广告行业要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广告市场重在培育,要防止广告客户之间、广告商之间、媒体之间的恶性竞争。李东生表示,中宣部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2007年将继续在工商总局的统一协调下,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在讲话中指出,2005年以来,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每年都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支持配合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对虚假违法广告实施监督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

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2007年,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将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防止松劲情绪,对虚假违法广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配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搞好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要把严查执法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作为工作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信息产业部门开展了“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和对手机短信违法犯罪的专项治理,打击了不法声讯台,坚决制止包括虚假违法广告在内的不良信息的传播。2007年,信息产业部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声讯业务、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经营者的行业管理工作,采取“疏导、封堵、监管”并用原则,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自律等手段开展综合治理;规范网络行为,配合工商等部门清除违法广告,对经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停止其服务的,及时通知并监督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卫生部门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专项治理;与工商总局联合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肃查办了一批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目前,经查证属实并处理的案件40起。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将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出证工作,做到审

查出证标准统一、格式统一;加强医疗广告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向社会公示医院的基本医疗信息,把院务公开工作与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相结合。

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广电总局依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联合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对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告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贯彻广电总局第17号令,对乱插乱播广告和低俗广告、字幕广告、挂角广告加大了整治力度。2007年,广电总局将按照部署积极履行职能,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针对当前整治中存在的不平衡问题,强化对地市级电视台和电台的管理;鼓励各级广电机构多播出健康向上的广告和公益广告;督促各级广播、电视台加强自身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引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媒体公信力。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电视、广播监看、监听设施和制度,及时纠正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会同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督促报刊规范医疗广告内容;组织开展了全国部分晚报都市报、专业行业类报纸、科普类期刊质量检查,将广告纳入检查范围。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加强了对报刊广告宣传导向监管和对报刊广告内容的审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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