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江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
“导游技能”项目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待定
2.地点: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二、竞赛项目 1.理论知识考试
2.技能展示(现场模拟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 三、竞赛时限
1. 理论知识考试30分钟。 2. 技能展示
现场模拟讲解4—5分钟; 知识问答1分钟; 才艺展示3—4分钟。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参照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的相关参考书知识命题,采取纸笔答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
复习题库将于竞赛前4周公布。 (二)技能展示
1.现场模拟讲解:即模拟江门旅游景点的现场讲解,参赛选手从比赛规定的3个景点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景点作模拟讲解。比赛时间为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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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具体景点名称公布时间不迟于比赛前4周。
2.知识问答:每人回答2道题目,内容为江门市旅游资源相关知识。回答题目时间为1分钟。
复习题库将于竞赛前4周公布。
3.才艺展示:个人才艺表演,类型不限,但必须由选手个人单独表演。比赛时间为3—4分钟。
技能展示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参赛者所需的演出器材一律由选手自备携带入场参赛。
(三)竞赛要求
1.理论知识考试用的试题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选手凭身份证和选手证进入指定的赛场和座位,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填写选手证号及有关信息,试卷的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违者取消成绩。
2.技能展示竞赛前,选手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到赛场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3.技能展示竞赛过程中,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4.各参赛代表队的领队和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理论知识考试赛场,否则视为作弊处理;各参赛代表队的领队和随从人员必须按组委会规定并佩戴有关证件方可进入技能展示赛场安静观看。
五、评分标准 (一)评分细则
1.理论知识考试由裁判员或代表队领队老师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2.技能展示成绩由裁判员现场评分,评判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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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现场模拟讲解
项目 要 求 内容:正确,主题鲜明,突出重点,游踪清晰 条理: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过渡自然 现场 模拟 语言: 语音清晰、动听;语调有起伏;表达流畅,生动讲解 具现场感 (4-5分钟) 技巧:娴熟,情景交融,吸引力强 导游词:创作有特色,内容充实,突出重点 仪容仪表:着装为正装,化淡妆,符合职业要求、举止端庄大方 合 计 分值 10 10 15 5 5 5 50 评分
环节二:知识问答 项目 知识问答(1分钟) 要 求 回答准确,反应敏捷,语言清晰 合 计 分值 10 10 评分 环节三:才艺展示
项目 才艺展示 (3-4分钟) 要 求 内容:健康,主题鲜明 形式:新颖,有创造性,充分展示才华和气质 表现:精彩,具艺术感染力,营造活跃的氛围 合 计 分值 6 6 8 20 评分 3
(二)比赛现场操作违例扣分办法
参赛者必须自觉遵守大赛规则,凡有下列行为,均作扣分处理: 1.讲解时间不足4分钟或超过5分钟的扣2分,超时15秒以上终止比赛。
2.知识问答超时(15秒内)的扣2分,超时15秒以上终止比赛;
3.才艺展示时间不足3分钟或超过4分钟的扣2分,超时15秒以上终止比赛。
上述现场违例行为,由现场监考人员负责记录,现场裁判员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三)竞赛成绩评定办法
每名选手最后成绩组成: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展示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80%。技能展示成绩中,现场模拟讲解占总成绩50%,知识问答占总成绩的10%,才艺展示占总成绩的20%。每名选手按理论考试和技能展示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值总分决定名次。若总分相同,则根据技能展示分数高低决定名次;如再次相同,则名次并列。
六、组队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学校选送3名参赛选手,每支参赛队由领队、指导教师及3名中职在校在册的旅游专业(包括旅行社、导游、会展、景区管理等)学生组成。承办学校可多报1名选手参赛。
七、竞赛纪律
1.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完毕,并按时进入各赛区/室候赛,逾时报到或未进入候赛区/室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选手在候赛区/室待赛和竞赛期间,必须按工作人员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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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就座或在指定侯赛区/室等候。选手不得交头接耳,不可携带手机、快译通等任何影响公平竞赛的物品进入候赛区/室;不能透露或暗示所在学校和姓名,也不能将竞赛内容泄露和转告他人;违规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学校领队、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不得与其联系或给予指导,否则对其通报批评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选手离开赛场或候赛区/室时,要由工作人员陪同,违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八、申诉与仲裁
1.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或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在竞赛期间向现场裁判和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必须由本代表队的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之后将裁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选手如因申诉或对裁决不服而停止竞赛,按弃权处理。
九、比赛参考书目 (一)《导游业务》 (二)《政策法规》 (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五)《广东省导游词》
(六)《带你游江门——江门导游词》
以上书籍(一)~(四)均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版次为2017年5月第2版;(五)为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版次为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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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六)为江门市旅游局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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