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功能论 ——“兴观群怨”说
文章摘要:本文探讨孔子论述的诗歌功能——“兴观群怨”以及四者
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这样一个探讨,可以清晰地理出诗歌功能发展的脉络,而且能够了解孔子诗歌功能论述的复杂性,对我们今后学习诗歌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诗歌功能、“兴”、“观”、“群”、“怨”
要追溯诗歌的功能应该从诗的产生时代说起,在上古时期,诗与乐、舞是一体的,都是在原始祭神仪式中产生,三者紧密相连。如在《尚书·尧典》有这样的论述:“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相克,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再如《礼记·礼运》中讲述:“······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杯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至其敬于鬼神。”从上述两例可以看出,上古时期到春秋时期,诗歌的主要功能就是沟通人神关系,它是人神沟通时使用的语言。直至《诗经》中还有对诗歌这一功用的记载,部分“颂诗”与“二雅”中还有用来“告于神明”的舞乐歌辞。这是诗歌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
一孔子对诗歌功能的扬弃
在孔子时代,诗歌那种原有的沟通人神关系的功能已经随着西周贵族制度的轰毁而荡然无存了,孔子在对待鬼神的态度上是“敬而远之”,他对鬼神不感兴趣,但他作为具有民间地位的士人,秉持“为人生而艺术”的理念,站在平民的立场上开拓出诗歌在人际关系中的
“沟通”功能。在《论语·阳货》篇中讲:“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对诗歌原有的人神沟通功能进行扬弃,更加注重诗歌在现实生活中实际的沟通功能。后世研究诗歌的功能都是沿着他的论述而展开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孔子研究诗歌功能的一些论述: 1、“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2、“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尤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
3、“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
4、“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 5、“诵《诗》三百,授之一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
这些都是孔子对诗歌功能的一些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上述几条言论来归纳一下孔子对诗歌功能的研究,第1、2条主要是从修身方面来论述的,第3、5句主要是讲述诗歌的政治功用,还可以看到孔子当时注意到了诗歌在作为外交辞令时的重要性,并且要求诗运用时要灵活。第4条最复杂,这句涉及到诗歌的多方面的功能,不仅仅是对修身、政治、外交言辞、增长知识方面大有裨益,还涉及到了诗歌的一个本质性的问题,正如《论语·为政》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也就是说,诗歌带给人的是一种纯正的、积极的、
向上的一种状态,带给人的是一种道德精神的净化,回归一种人的本身的自在的状态。我想孔子在论述诗歌的功能时,诗歌的审美功能是有所涉及的。根据第4条,后人将孔子对诗歌功能的论述概括为“兴观群怨”说。
二“诗可以兴”
对于“兴”的理解从古至今众说纷纭,这里说的“兴”与“赋比兴”中的“兴”从角度来讲是不同的。“诗可以兴”之“兴”主要是从接受者、欣赏者的角度来理解,而“赋比兴”中的兴还主要是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出现,从创作的角度来理解。
从接受者、欣赏者的角度来梳理一下“兴”的几种含义: 在先秦文献中,“兴”的基本含义是“起”,这也是兴的本义。根据古代文字学家对甲骨文“兴”字的考证,“兴”的这种本义来源于宗教祭祀活动中精神、情感乃至祭祀器具的上举升腾,也就是巫师在通神时的那种极度兴奋的、迷狂的状态。
在汉代经学家看来,“兴”主要是指“譬喻”。这种解释主要来自于汉代儒学家对《诗经》的理解,郑玄在为《毛诗》作笺时,明确将“兴”解释为譬喻、美刺。这样也顺势影响了其他的儒学家。比如,孔安国解释为“引譬连类”。
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的自觉以及审美意识的浮现,“兴”主要是作为一种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彭锋先生认为,兴是“纯美学意义上情感的兴发和兴发的情感,我们把它称作‘审美的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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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审美的存在状态”与“兴”的本义是一致的,就是一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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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锋.诗可以兴.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28页。
的“兴起”。
还有人把“兴”解释为“人的本性的呈现”,具有激发人们道德意识的功能。正如对于“兴于诗”,朱熹注云:“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处,所以兴起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①朱熹在对“诗可以兴”时,注为:“感发意志。”②上述几种对“兴”的解释,可以总结为:兴是一种能够兴发或者兴起人的“意志”的方式。很明显的是,“诗可以兴”侧重的是个人的修身而言的。但是这个意志到底何谓?这个问题的探讨清楚了,我想就可以理解诗歌为何可以“兴”了。
徐复观先生对朱熹注释的“意志”二字的颇有见解,他说:“所谓意志,不仅是一般的感情,而系由作者纯净真挚的情感,感染给读者,是读者一方面从精神的麻痹中苏醒,同时,被苏醒的是情感;但此时的情感不仅是苏醒,而且是随着苏醒而得到澄汰,自然把许多杂乱的东西,由作者的作品所发出的感染之力,把它澄汰下去了。这样一来,读者的感情自然鼓荡着道德,而与之合而为一。”③也就是说,由诗歌所觉醒的意识集中了,强化了。王夫之在《俟解》中的一段话清楚地表达了这种看法,“能兴者,即谓之豪杰。兴者,性之生乎气者也。拖沓委顺,当世之然而然,不然而不然,终日劳而不能度越于禄位田宅妻子之中,数米计薪,日以挫其志气,仰视天而不知其高,俯视地而不知其厚,虽觉如梦,虽视如盲,虽勤动其四体而心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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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集注·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175页。 同上书,178页。 ③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0页。
惟不兴故也。”①叶朗综合朱熹、王夫之等人的观点说:“所谓‘兴’就是诗歌对人的灵魂起一种净化的作用(荡涤其浊心),也就是对人的精神从总体上起一种感发、激励、升华的作用,使人摆脱昏庸猥琐的境地,变成一个有志气、有见识、有作为的朝气蓬勃的人,从而上升到豪杰、圣贤的境界。这是‘兴’的心理内容、心理特点,也是‘兴’的社会功能。孔子把‘兴’摆在‘兴’‘观’‘群’‘怨’的首位,这表明,在他看来,艺术欣赏作为一种美感活动,它的最重要的心理内容和心理特点,就在于艺术作品对人的精神从总体上产生一种感发、激励、净化、升华的作用。”②
结合上述名家的观点,我认为,“诗可以兴”主要是针对个人的修养而言的,诗歌对人的思想、情感、道德可以统称为精神有一定的提升和净化作用。在孔子看来,《诗》“思无邪”,对净化人的心灵和精神有很好的作用,这也是作为一个君子在个人修养方面的要求,当然这也是孔子的教育纲领。
二诗可以观
对于“诗可以观”的理解,应该从“观”字着手。“观”字的繁体字为“觀”,《说文解字》对“觀”的解释为“谛视也。从見雚声。”由此可以理解“观”的本义为仔细察看。
根据张法对“观”的理解,他说,“观的三种方式,俯仰远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都以时空动态结构为基础,都是为了得到对事物和宇宙的本质,所谓知人、知事、知时、知国、知宇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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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十二册.长沙:岳麓书社.1998.479页。
叶朗. 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52-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