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申报资料清单及简要说明
一、安全、文明创优、创杯申报资料 (一)市文明优良(样板)工地申报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开工时向工程所在辖区建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申报表报工程所在辖区建管站。(申报表为标准文本,A4纸双面打印) 2、考核方法:要按照考核评比标准逐项考核,并查看现场和查阅档案资料。 3、考核内容: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内容,涉及技术标准的图片资料。 (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内容为公司规定格式,施工现场图片资料粘贴为固定格式,采用A4纸双面打印) 4、评比等级及办法
A.评比等级:项目评比分为文明优良工地和文明样板工地(小区)2个等级。文明优良工地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文明样板工地(小区)综合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B.评比办法:“文明优良工地”每季度评比一次。文明样板工地每年度评比一次,参加评比的工地必须是当年已经被评比“文明优良工地”;“文明样板工地”占当年在建项目数的10%,文明优良工地占当年在建项目数的30%,“文明样板小区”实报实评。
C.评比要求:凡被评为“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善始善终保持,如果已被评为“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优良工地”标准的,将取消“文明优良工地”资格,并不得参加当年“文明样板工地”的评比。
D.授奖方法:文明样板工地、文明优良工地由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奖杯和颁发证书。“文明优良工地”每季度颁发一次,并在相关媒体公示,“文明样板工地(小区)”每年颁发一次,奖杯每年底统一制发。
(二)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黄鹤杯)申报
1、评审要求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以下简称“黄鹤杯”奖)是我市建设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黄鹤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并接受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的检查指导。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住宅工程,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综合评定的汇总得分不低于85分。
2、申报程序 A.申请创建
申报“黄鹤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创“黄鹤杯”奖申请表》,由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检查考核,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申请表一式二份,区站(市站监督科)一份,市站备案一份,备案的申请表附如下资料: a.项目“创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计划; b.企业资质复印件; c.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d.企业自查评分表;(按安全资料软件要求填写) e.区站监督部门首次检查评分表(区管项目); f.市站核查组首次检查评分表。
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将接受申请的创“黄鹤杯”奖工程项目向全市予以公布,并颁发“创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牌悬挂于施工现场醒目处,接受社会监督。
B.申报“黄鹤杯”
工程竣工并取得武汉市建筑工施工安全优良证书后,按每年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申报“黄鹤杯”应提供下列资料:
a.资料目录
b.《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现场申报表》(申报资料1份,申报表3份,其中一份列入资料内,两份单列)。
c.企业关于该项目创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d.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证明、《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e.武汉市安全优良工程证书复印件。
f.施工期间企业自查的检查考核评分表和各分表。(按安全资料软件填写) g.安全监督部门检查评分表和各分表复印件。 h.创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总结。
i.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j.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及洞口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框架结构施工的模板支撑、文明施工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10-15张(附文字说明),同时附工程竣工照片2张。
k.申报资料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美观,并在封面标明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现场(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资料”。
C.核查评审
申报“黄鹤杯”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每月对本企业施工现场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基础、主体、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验收评价。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由监理单位牵头,施工企业参加,应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上详细记录,逐项打分,并在检查评分汇总表上签名。建立申报工程项目验收评价档案。
工程竣工申报评选时,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市、区安全管理部门对申报“黄鹤杯”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将历次检查考核评分计入“黄鹤杯”奖申报表中相应栏目,签署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黄鹤杯”的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其检查内容和要求如下:
a.听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等;
b.实地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c.查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资料,核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d.反馈现场核查意见,讲评存在问题;
e.整理现场核查记录,建立申报工程项目核查档案。
区管工程由区站进行初审,市管工程由市站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施工企业报市“黄鹤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获“黄鹤杯”奖的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颁发奖杯或证书,并在全市通报表彰。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中的有关条款可获得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分加分。
(三)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
1、评审要求
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2000平方米以
上、造价500万以上工程均可参加申报。
安全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保证项目得分不低于50分,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历次检查总评得分不低于80分,并已被评为市(州)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申报程序 A.申请创建
工程开工15天内填写《申报表》报市建安协会,同意申请后,配合市建安协会办理备案。
须提供如下资料:
a.创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申请表; b.项目“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计划; c.企业质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项目经理质资证书、三类人员培训证复印件。
备案手续完备,由省协会颁发“创省安全文明工地”社会监督标牌,施工过程中评审办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备案后的创建工程进行随机核查。
B.推荐评审
竣工并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称号后,向工程所在市(州)协会申请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施工评选。
市(州)协会对工程初审后,填写《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向评审办推荐。评审办检查资料齐全后接受推荐。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申报资料内容:
a.《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一式二份;
b.施工企业关于该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c.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监督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d.施工期间安全监督机构检查考核记录; e.市(州)建筑安全机构综合评定意见书;
f.工程项目获得市(州)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有关证明;
g.能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不少于30张,并加文字说明;
h.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成册。
对申请创建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实行企业自查、市(州)检查和省级核查的三级考核制度。工程施工期间,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项目所在市(州)协会会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基础、主体、装修三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每个阶段必须检查考核一次;省评审办对申请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核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应由两名以上建筑安全专业人员进行,每次检查考核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详细记录,逐项打分,并在检查结果上签名。建立申请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程项目检查考核档案。
工程所在地协会对推荐参加评审“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把历次检查考核评分记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签署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质量创优、创杯申报资料 (一)市结构优质申报
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后直接交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表给市质监站。 http://www.whjszj.gov.cn/infosort/3_1.htm下载表格 (二)省结构优质申报
A.申报条件
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2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m2(县市3000 m2)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B.申报程序
结构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合同约定负责该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填写《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经市(州)有关协会(建筑业协会或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或部门组织对工程核查、评审,择优向省优工程评审办公室推荐。推荐项目的《申报表》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填写初审意见、有关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后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办,省评审办接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后,3天内派核查组到现场核查。
已开展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市(州),所申报的工程必须纳入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