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是结构理论,讨论国际体系结构对体系单位的作用。建构主义的结构包括三个主要因素:
第一,最根本的因素是共有知识或文化。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共有知识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
第二,物质因素的作用。结构包含物质因素,如人的身体、国家的实力等物质性因素是不可化约为观念性因素的。但是,物质性因素本身的意义十分有限,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
第三,社会结构存在的条件。社会结构不是行为体大脑中的东西,也不是物质性因素造就的东西。社会结构的形成和存在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建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观念构成的。行为体的活动发生了变化,观念发生了变化,国际体系的结构也就会发生变化。
2、国家和国际体系
建构主义也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体系理论,注重分析体系对国家、整体对局部的作用。
国家也是意图的行为体,国家具有自我意识。“国家也是人,这一点影响着国际体系的本质。”人是群居动物,群体身份(包括部落、氏族、国家)首先是以诸如语言、文化、宗教、种族等为基础的。
新现实主义把国际体系看作物质力量的分配;新自由主义把国际体系看作物质力量加国际制度分配;建构主义把国际体系看作观念分配。国际政治中权力分配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利益分配建构的,利益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观念建构的。
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有三个基本点:
第一,国家因素首先是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而不是国家行为。国家行为是由国家身份和利益决定的。所以,只有确定了国家身份和利益之后才可能真正理解和解释国家的行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假定国家的身份和利益是给定的。)
第二,国际体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建构关系。建构关系表现了结构属性怎样构成了单位属性(身份和利益),即国际体系文化怎样使国
家成为国家、怎样使国家产生利益,这是一种“建构”关系。
第三,强调体系结果对体系单位的建构作用,着重分析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建构主义理论是结构主义理论,是体系层次的理论,其基本理论框架是体系结构和体系单位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超越了单纯行为研究的范畴,着重考虑体系结构和行为体之间的建构进程,即国际体系结构建构行为体身份和利益,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