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监测仪埋设备和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若乙方需要甲方供应材料,可向甲方申请,甲方按采购价加5%的采保费调拨给乙方。
7.7 材料核销
乙方领用甲方的任何材料均不核销,从乙方结算产值中扣除。
八、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
8.1 工程计量 8.1.1 工程计量程序
(1) 乙方于每月25日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填报《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月)价款结算申请书》,并附相关签证凭证,同时提供上月员工工资发放清单。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填报并提供已完工程量凭证申请核实的,则视为乙方对其所完成工程量和价款结算核对权的放弃,并以甲方单方确认和办理的工程量和价款结算为依据,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量。只有经过甲方、监理、业主质量评定合格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或工序方可进行工程计量。
有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或工序乙方必须进行返工返修处理,且费用自理,并经重新进行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的才能进行工程计量认定。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总工对工程量进行复审。
(4) 甲方经营管理部根据合同复核工程量,并确定是否为可结工程量,对于可结工程量方可办理结算。
8.1.2无效的工程计量签证
(1) 未全部履行完毕上述工程计量程序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2) 工程计量签证资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其他人员签证为无效签证。
(3) 签证工程量超过设计量、设计修改量的为无效签证。对于无效签证,应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的该工程设计量、设计修改量为依据,对此乙方无异议。
8.2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8.2.1甲方经营管理部于次月 10 日前根据上述签证工程量,复核实际应结算工程量后向乙方办理相应工程量结算。
8.2.2甲方在对乙方办理当月或当次结算时,乙方应同时对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的乙方使用的生活用水、生活用电按0.90元/度计,水按 1.00 元/m3),对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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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安全、环保罚款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作为甲方财务部门记帐时应扣乙方费用的依据。如乙方届时持有异议而又不能提供相应明确有效的依据,则以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或凭证为准,并签字确认,作为甲方财务部门对乙方扣款的依据。
8.2.3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方商务经理对上述所有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签字,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结算生效。
8.2.4甲乙双方办理完当期的进度结算,乙方向甲方财务提交合规票据后,甲方在扣除预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扣除由职能部门审核的用水、用电费用、住房租金、机械设备租赁费、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安全环保罚款及其他代扣费用后(待业主向甲方办理相应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后),经项目经理同意,甲方向乙方办理财务支付。
8.2.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向甲方报送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书面指定的结算资金往来收付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按本合同甲方要求办理工程款结算。
8.3 完工结算与合同价款结清证明
乙方承担的本合同施工内容完工后,乙方按照甲方批准的格式提交《承包项目完工结算书》、《合同价款结清证明》。《承包项目完工结算书》的结算支付程序同月进度结算与支付程序相同。
双方办理《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完(竣)工价款结算书》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办理的全部《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结算书(月)价款结算书》。
九、质量保证金
9.1 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 2% 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1%作为进度保证金。
9.2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结清书》)之日开始算起。 9.3 乙方应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及维护,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9.4 若乙方拒绝或拖延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而由甲方组织修复的,甲方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5 工程保修期满且修复了全部质量缺陷后,甲方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安全保证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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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甲方每次在给乙方办理结算时扣留当次结算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 10.2 安全保证金实行考核返还的办法。在施工期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国家、甲方、上级单位对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和责任执行相应的处罚规定。工程完工,乙方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将安全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乙方。
10.3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与终止
11.1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1.1 乙方施工按本合同甲方要求或乙方工期保证措施工期滞后达 20 天以上,或在甲方规定的赶工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
11.1.2 乙方发生质量或者安全环保事故,拒绝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验收不合格;
11.1.3 乙方将甲方按规定预付的工程款挪作他用,使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11.1.4 擅自变卖甲供材料物资的;
11.1.5 本合同工程业主或者监理要求将乙方清退出场的。 11.1.6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发生集体斗殴事件的。 11.1.7 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达三个月以上的。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1.2.2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或项目取消; 11.2.3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合同施工项目取消。
11.3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单位办理交接,交接过程必须清楚,不得有任何阻拦行为。同时,尽快从工地上搬走乙方的材料、机械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十二、附 则
12.1 本合同经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满,且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2.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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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乙方应及时发放其本合同工程所雇员工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其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如果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结算款予以代发,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并无需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因乙方拖欠其所雇员工工资受到当地劳动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补充修订,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由湖北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12.5 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合同所签署的承诺书、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质量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环境保护责任书、本合同所列附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12.6 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2.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双一份。
十三、 附 件
13.1 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以上承包单价为合同单价。 13.2 施工图纸清单(见附件二)。
13.3 工程适用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清单(见附件三) 13.4 乙方单位进场人员清单(见附件四) 13.6 合同价款结清书(见附件五)
甲 方: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晴隆县西泌河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法人(委任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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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一
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套 项 项 工程量 1 1 1 单价(元) 合价(元) 65600 91822.78 65600 65600 91823 65600 备注 2.7 环境保护工程费清单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处理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防疫、检疫 传染媒介控制 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第二部分 环境监测措施 1 水环境监测 1.1 1.2 2 3 4 4.1 4.2 4.3 5 地表水监测 生活污水监测 大气环境监测 声环境监测 卫生防疫监测 疫情监测 鼠密度、蚊虫监测 人群健康监测 生态监测 第三部分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及安装 生态与环境用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水流量计量子系统 合计 点·次 点·次 点·次 点·次 点·次 点·次 人·次 点·次 套 18 6 12 6 6 6 99 36 1 4100 2460 5330 1640 1230 1230 164 1230 12300 73800 14760 63960 9840 7380 7380 16236 44280 12300 472759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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