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纳子峡水电站项目部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2.4.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必须的劳保用品,如防滑鞋、安全绳、安全带,并会正确使用。
5.2.4.3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2.4.4、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5.2.4.5、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5.2.4.6、爬梯必须有防护栏杆,踏步步距为30cm,支撑牢固。
5.2.4.7、作业平台满铺,绑扎牢固;高临边、临空面用密目网和平网做好安全防护,预留坑、洞用合格盖板封闭,通道通畅、完善。 5.2.5、垂直运输
5.2.5.1、严格执行作业人员下井登记制度,班组长负责控制每次吊运人员,严禁超载,超载时操作人员有权停止系统运行,并及时向项目部反应。 5.2.5.2、严禁人货混乘。
5.2.5.3、严格按技术措施要求安装应急通道(爬梯),通道应履行验收、许可手续。
5.2.5.4、按技术措施要求选择溜管的材料和配件,安装过程中严格控制质量,以高质量确保运行过程安全。 5.2.6、作业人员管理
5.2.6.1、经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每班召开班前安全会和安全危险预知活动。
[2013]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