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证件。作业前,项目部对登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安排作业。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4.2登高作业人员
(1)登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4.3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2)移动式直爬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脚底部应有防滑措施,并派专人监护;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3)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4)折梯式的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安全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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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器物。
3.5机械设备 3.5.1基本要求
组织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塔式起重机拆装、群塔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拆装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方案会审,方案通过后由总监签字后实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位置设置。大型机械设备在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验收,并报总监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现场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或机棚内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信号工、塔司、外梯司机、塔吊(外梯)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作业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3.5.2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使用当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顶升作业,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吊装作业前由对塔司、信号工进行联合技术交底,被交底人签字,留档备查。塔顶高度大于30m的塔式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装设红色障碍灯。要求产权单位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塔吊专项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加盖公章。塔式起重机基础周围保证有良好排水措施,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塔式起重机与构筑物通道,必须与构筑物刚性连接,底部用满铺脚手板,两侧设置1.2m高的两道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张挂密目网。
群塔交叉作业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不得少于2m;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时,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应≤2/1000;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垂直度测量,恶劣天气后必须进行重新测量。塔吊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吊运大模板、大灰斗、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卡环使用时必须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绳使用公司统一配置的钢丝绳。
3.5.3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使用本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并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外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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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盖章。楼层停靠门应随到随开,常闭状态使用;楼层停靠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外用电梯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护棚顶部应满铺双层脚手板,两层脚手板之间立面应采用刷有红白警戒色的竹胶板封闭。施工升降机的各安全装置、限位开关齐全、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每年需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一次,使用期限5年;施工单位应每三个月做一次防坠实验。
3.5.4高处作业吊篮
吊篮使用本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并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持证上岗。吊篮安装完成且自验合格后,协同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使用。每日作业前,吊篮管理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一台吊篮上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应配备独立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安全绳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不得固定在支架上或活动物体上。严禁将安全绳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首层除外);夜间严禁使用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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