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批 通 过 分管所结算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复核每期结算) 总经济师或总工程师(复核每期结算) 未通 过 反馈给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及财务部会签 工经部(按照合同及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结算) 项目经理(对结算单最终签认)
财务部门(依据结算单支付结算款)
4.分包结算必须坚持量价控制。结算开累数量不得超过该队伍所承担任务的分项工程总控数量,单价以合同单价为准,不得超过限价。收方、结算、核算、扣款、审批等必须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5.对已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的项目,项目部要及时与分包企业办理末次结算,按程序报公司审批后,签订合同封帐协议。
附件15 《合同封账协议》1101 第七十条 劳务企业考评
项目部每季度对劳务企业进行考评,分包工程结束时对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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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表现综合考核评定。公司每年组织对劳务企业进行年度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发布《合格劳务企业名录》。
考评内容:劳务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源配臵、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及法律纠纷等。
附件16 《劳务企业考评表》1102
第十二章 进度管理
第七十一条 项目进度管理的要求
1.项目进度管理应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管理,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要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和周进度计划。
4.施工总体、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及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细化分解至各作业队执行。
5.项目部与劳务企业签定劳务合同时,应明确各阶段工期要求。
6.项目经理应根据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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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到位。
第七十二条 施工进度跟踪
1.项目部应设立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并报调度。调度汇总后以《调度日报》的形式上报公司。《调度日报》应记录施工现场的气象、生产进度、干扰施工生产的因素及排除情况;按月对进度偏差的状况进行总结,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2.生产副经理应以每日生产交班会 、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3.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监控项目部施工进度、加强过程预控管理。
第七十三条 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项目调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或在周例会上通报。
3.当月没有完成计划的部分,必须调整到次月,确保季度计划能够完成;本季度没有完成的计划,必须调整到下季度,确保年度计划、总体计划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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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5.项目部发生月进度或重要节点进度延误时,公司应按预警等级划分及时发出相应级别预警信号,并进行重点监控与检查。
第十三章 技术管理
第七十四条 技术管理体系
1.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部的技术人员按专业和技能进行详细分工,明确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岗位职责。
2.项目部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测量复核制度、试验检测管理制度、施组方案管理制度、技术资料签字、复核及检算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接制度、过程控制管理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竣工文件管理制度等基本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十五条 设计文件审核
1.项目部应通过组织设计文件审核,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规避设计风险,提前筹划变更设计;复核工程数量,建立工程数量台帐。
2.项目部在收到设计文件或变更设计文件后,应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和审核,形成审核记录。对于“重、大、特、新”项目,应邀请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指导协助审核。
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汇总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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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设计与建设单位予以确认,并积极联系以尽快获得处理回复意见。
4.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等有关资料应登记保存,建立管理台帐,跟踪处理结果;做好文件标识、技术交底,按处理结果组织施工。未经审核或审核问题未落实的图纸,严禁据以施工。
附件17 《设计文件审核记录》(1301) 附件18 《设计文件审核台帐》(1302) 附件19 《工程数量复核台帐》(1303) 第七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
1.在掌握设计意图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本着优化设计,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资料应包括拟设计变更项目的原因或理由、设计变更初步方案、有关检算资料、工程量增减及预算、相关设计变更报表等。项目部应安排专人管理设计变更资料,建立设计变更动态台帐。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应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逐级做好技术交底。
3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文件,如需要变更原设计,必须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履行程序,按批复的变更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据以施工。
附件:20.《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账》(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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