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
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推进我区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切实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哈教发[201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师绩效考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优化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把关爱学生作为第一要务,并贯穿绩效考核全过程,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多劳多得,全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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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教书育人工作,通过激励先进,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比学赶帮、同伴互助、共同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注重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特殊教育学校、完全中学)。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
1、“德”,即师德,指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以及能否运用合法方式表达自身诉求、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方面情况。
2、“能”,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包括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自身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管理教育学生、教书育人、承担班主任工作以及相关方面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了解学生、驾驭课程、教学实施、教学管理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育研究、教学反思、问题研究、同伴互助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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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能力。
3、“勤”,主要考核教师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方面的情况。
4、“绩”,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提高的业绩(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唯一指标),侧重考核教师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包括工作量情况、开展班主任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成果等。
(二)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奖励性绩效考核是在日常考核基础上,通过评价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成绩和贡献。
(三)各学校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具体量化,既要统筹考虑德、能、勤、绩等几方面的权重,又要突出考核工作重点。各学校在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黑人发?2003?108号文件规定周课时标准:“初中教 师14-16节;小学教师16-22节。主要是以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为基准确定的,其他学科周课时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应低上述标准周课时数的上限。”各校要根据上述标准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校的标准课时量。
2、班主任工作量的核定按照黑教基?2009?201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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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文件精神,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3、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工作量的核定,要根据其工作特点,参照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科学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力争做到工作量相当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当。
4、各单位应科学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分配比例,合理分配工作量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满勤奖、超课时奖等项目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的权重
五、考核方法
(一)教师绩效考核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二)教师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结合教师平时工作按月或按学期进行,考核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年级(教研)组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采取一定方式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年度考核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考核要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
(三)绩效考核标准由各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自行制定。通过要素打分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教师自我叙事、填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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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档案等形式确定教师考核的最终结果和等级。考核要素测评打分可以实行百分制,也可以自行规定满分值和加分制,但是各项要素权重分配要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教师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效率、质量和实际贡献。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档案,考核档案要完整体现教职工平时工作表现、工作量、实际贡献和工作业绩。
(四)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等次标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业绩突出。
称职等次标准: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显著。
基本称职标准:能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但在某些方面有欠缺,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改进和提高。
不称职标准:不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加奖励性绩效考核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谋取私利、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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