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练习题

2019-08-30 19:50

民事诉讼法练习题-2(题目及答案)

1.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解析: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中,本题是对该法条的直接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因此,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D项。答案:D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解析: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 处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 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中,本题是对该 法条的直接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 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答案:A

3.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 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 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 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 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ABC都是正确 的,D管辖权异议,法律没有固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 议,所以D是错误的,为应选项。答案:D

4.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 ,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 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罚款的决定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而不可 以申请复议,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根据《民事 诉讼法》第99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A不是 应选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当 事人接到回避问题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B不是应选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 条,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 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D不 是应选选项。答案:C

5.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 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 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 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 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 生争议,王大诉诸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 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解析:诉依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 可以将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又 称形成之诉)。确认之诉旨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当 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以 请求的目的性,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 之诉。给付之诉是旨在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 务的诉讼。变更之诉旨在请求改变或消灭一定民事 法律关系的诉讼。题中,原告王大请求法院确认他 与被告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因而是消极的确认之诉 。依此,C 项正确。答案:C

6.如果诉讼结束后,甲由于意外事故死亡,其大儿 子认为甲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财产应当由自己继 承,因此没有告诉弟妹就占有了甲的财产,甲的二 儿子得知后,以其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与其兄共同继承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甲的小女 儿闻讯,向法院提交了甲的遗嘱,请求法院按照遗 嘱判决由自己继承甲的全部财产。则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A .甲的二儿子和小女儿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B .甲的小女儿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甲的小女儿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甲的小女儿应当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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