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15、市民张某欲经营根雕,无奈资金不足,无法遂愿。一日,张某得知企业主李某有偷漏税的行为,遂找到李某,告知:“若不出资参与经营根雕,即告发偷漏税之事。”李某只好答应出资。后李某欲退出经营,张某不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欲退出经营必须与张某协商一致,否则构成违约 B.李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理由是其参与经营系受张某欺诈
C.李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理由是其参与经营系受张某胁迫 D.李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但应赔偿张某损失
16、复代理人应以( )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A.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B.被代理人 C. 自己
D.被代理人和自己
17、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 )。 A.实体民事权利
B.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C.依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D.财产所有权
18、甲向乙借5000元钱,还款期为1998年12月3日,但甲一直未还。l999年8月6日乙所在地区发生洪水灾害,持续时间为20天。2000年9月3日乙所在地区又发生地震,持续时间为5天。根据法律规定,乙最迟应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 )。
A. 2000 年 12 月 8 日 B.2000 年 12 月 23 日 C.2000 年 12 月 3 日 D.2000 年 12 月 28 日
19、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20、民法上的“有限责任”指( )。 A.法人对其债务承担的责任
B.法人的出资者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C.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法人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D.法人的职工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为正确,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D.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2、甲和乙约定,如果甲的女儿考入北京的高校,甲、乙间的家电买卖合同即行生效。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的种类是( )。
A.肯定条件 B.否定条件 C、延缓条件 D.解除条件
3.下列各项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4、甲有朋乙自远方来,不料因甲外出,未能得遇。甲之好友丙遂代为接待。丙请乙喝酒,花费100元,抽烟花费100元,喝茶花费50元。后甲返回,丙告知甲此事,并要求甲返还其所支付款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应返还丙此250元 B.甲不应返还丙此250元 C.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丙的行为乃道义行为
5、代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偶尔在网络周刊上发表几篇文章,赚取一定的稿酬。一次,代某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600元支付的医疗费。下列关于代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代某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代某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代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代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简答题(请针对问题作答。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2、简述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四、实例分析题(共2 题,共30分)
1、某糕点厂采购员王某持该厂空白介绍信和工作证到某市采购面粉,恰巧看到该市某土特产进出口公司(下称土产公司)近期收购的棉白糖质优价廉,便自作主张,以糕点厂的名义同土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糕点厂向土产公司购买绵白糖4000斤,预付货款2000元,余款一个月后付清。王某预付了货款,将绵白糖提走,回厂后向厂长作了说明。厂长认为,厂里尚存有大量绵白糖,无需再进新货,况且厂里只要求王某采购面粉,因此购买地绵白糖应由王某自己负责处理。王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绵白糖。一个月后,土产公司向糕点厂催要货款,糕点厂以购买绵白糖纯属王某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支付。土产公司则认为王某的行为应由糕点厂负责,遂诉至法院。
问:(1)如何认定王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糕点厂应否向土产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农民某甲决定自己出资购进一套机器设备,办家庭塑料制品厂。因资金不够,向朋友某乙暂借2万元。某甲对某乙说:“我付了钱即可提货,预计两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两个月内开工没问题。到那时资金周转过来,我保证把钱还你”。某乙说:“假如时间不长的话,我并不着急用钱,利息我可不要,不过你先得打一借条”。某甲就写了一张:“暂借某乙2万元整,待塑料厂开工后的第二个月即奉还”的借条。设备运到后,某甲发现眼下搞塑料制品生产还不如倒卖塑料加工原料钱来得快,所以某甲将自己购进的塑料加工机械租给了同村的塑料加工专业户某丙,利用某乙这一笔不要利息的借款,自己去倒卖塑料加工原料了。快到半年了,某乙见某甲有钱作买卖却无钱还他,就上门索款。某甲觉得赖帐更有利,反正用多长时间也不必付利息。就说原来在借条上写得很清楚。设备安装好开工后的第二个月才还钱。现在设备有了,但原料还没搞足,所以还开不了工。故等过几个月后原料全搞到了,开工后才能还钱。某乙看出某甲完全没有诚意,于是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某甲立即偿还2万元借款,并加收赖帐期间应付的利息。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五.论述题(任选下列两题中任意1题做答,本题20分)
1. 什么是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意义何在?
2.什么是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划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