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5.1.2快速反应先期处置,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和政府的沟通协调,整合内外应急资源,协同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工作。
1.5.1.3应急救援行动优先,先救人,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再组织抢救财产。 1.5.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隐患。 1.5.3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车辆驾驶员 1.5.4职责与分工
1.5.4.1项目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与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负责针对特定的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灾害,如:防汛、抗震救灾、预防传染病、突发事件处置等组织领导,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本工程的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工作,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负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中与社会各界的通讯、协调与联系。
1.5.4.2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结合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编制现场的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的演习训练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和及时处理。处理的事故范围有: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设备事故等。
1.5.4.3项目部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时的卫生防疫和受伤职工群众
姓名 唐书彬 唐书聪 曹光海、唐海龙 曹光海 联系电话 13579052011 15947414678 15739959606 15739959606 的救援指导工作。
1.5.4.4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技术措施的制定及现场指导。
1.5.4.5项目部信息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时人力资源的调度。 1.5.4.6驾驶员要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时所需的车辆运行正常及特殊设备的运输供应及时。
1.5.4.7项目部后勤人员负责项目办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时的人员撤离疏导工作。
1.5.4.8安监人员负责本工作场所范围内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 1.5.5应急准备
1.5.5.1人力资源的准备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1.5.5.2能力、意识和培训,安全监理组织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发生不可预见的突发性重大安全隐患时(如高致命性传染病的发生)进行预防及处理措施的紧急公示。 1.5.5.3交通、通信、通讯联络设备 ⑴车辆交通准备:
项目部指定本单位的应急指挥车辆一辆。 ⑵通信、通讯联络设备:手机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电话:15947414678 急救中心电话:120 通讯运行原则:
短途服从长途,下级服从上级,一般服从紧急,一切服从于救援抢险需要。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 1.5.6应急响应 1.5.6.1报警与接警
安全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尽快展开自救方案。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确定是否同社会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取得社会的援助。 1.5.6.2现场指挥与控制
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立即针对事故的类型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紧急状态、迅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指挥和协调现场的救援活动。 1.5.6.3通讯联络
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立即利用通讯联络设备与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社会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取得应急救援的外部援助。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5.6.4事态监测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指派专人对事故的发生展开事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为应急救援和应急恢复行动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1.5.6.5人员疏散与安置
在事故发生时,如果需要人员紧急撤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指派专人组织人员按照既定的疏散路线向指定的疏散区域撤离。如果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极大,依据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事态监测结果等条件,确定应急人员的紧急撤离条件,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1.5.6.6医疗与卫生
事故发生后,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安排卫生防疫的有关工作,同时取得当地急救中心的援助。 1.5.6.7现场恢复
事故被控制住以后,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潜在的危险,保持事态监测的条件下,开展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 1.5.7应急预案
1.5.7.1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⑴事故发生后先脱离打击物,防止反复打击加重伤害程度。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
况,伤势轻微者可自行救治。如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⑵送往医院前发现创伤应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者加重或感染。
⑶抢救应按照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进行。
⑷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平躺,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⑸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最好使用止血带或三角巾)。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现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
⑹防止和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⑺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⑻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木棍或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开放性骨折应先止血再固定。
⑼出现颅外伤者,伤员应采取平卧位置,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⑽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 1.5.7.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发生时,在场的负责人要立即安排人员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责现场指挥抢救伤员和挽回财产损失,如需外界有关部门救援时,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紧急救护的原则是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⑴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操作正确。要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院进行救治。在医护人员到来之前,做最大能力的抢救,不得有任何拖延而导致伤员病情加重的行为。
⑵脱离电源,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将触电者与接触的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治人员即要救人又要保护
自己不触电。救治人员不要用手直接触及伤员,要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物体解救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以站在绝缘垫上或木板上进行自我保护。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脱离电源后,会有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⑶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如果伤员神智清醒,应使其平躺,严密观察,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丧失神智,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判定伤员神智是否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后,仍无脉搏动时,可判定呼吸停止,这时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救治。救治方法如下: ①通畅气道。 ②做人工呼吸。
③胸部按压。在医护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终止救治。
总之,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以抢救伤员人身生命为主,要以最快、最短的时间进行救治。同时也要减少现场的经济损失。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掌握必要的救护知识,增强安全意识、防护意识。尽量杜绝人身死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