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办法(1)(1)

2019-08-30 22:18

大凯楼物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内部管理,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保安岗位考核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下列规则予以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的,10分钟之内每次扣5元(只许提前10分

钟上班,不许作提前下班准备),超过10分钟的每分钟扣5元;超过一小时的视旷工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打点、巡查、做好值班记录的,在正常上班时间

段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向领班请假),违者每次扣10元。

(3)未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上岗的,每次扣10元;

(4)上班时间睡觉的,每次扣100元且警告一次,超过三次作开除处理;

(5)上班时间喝酒、打牌的,无条件辞退;

(6)上班时间向管理服务对象索、拿、卡、要者,每例扣50元; (7)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每次扣10元; (8)未做好交接班记录,每例扣20元;

(9)突击检查、活动不能积极配合或不服从安排(包括职责外的临

时性工作)者,每次扣50元;各卫生责任区域内杂草、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班长20元;

(10)开会迟到、早退的每10分钟扣10元,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

(领班负连带责任),超过二次,作开除处理;

(11)各责任区域内巡查发现废弃家具、设备未及时记录、上报的,

每处扣10元;

(12)焚烧垃圾、树叶未进行紧急处置的,扣10元; (13)发现张贴小广告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每处扣20元; (14)张贴悬挂广告牌匾、横幅未进行处置的,每例扣20元; (15)占道广告牌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每例扣20元; (16)散发广告未进行上报处置的,每例扣10元; (17)广告招牌破损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10元; (18)施工废弃料未及时发现、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20元;

(19)施工占道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20元; (20)未经许可乱挖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次扣20元; (21)无照经营游商未劝阻的,每例扣20元; (22)流浪乞讨未处置报告的,每次扣20元; (23)占道废品收购未处置的,每例扣20元; (24)乱堆物、堆料,未劝导清理的,每例扣20元; (25)超门店经营,未劝阻处理的,每处扣20元;

(26)树木、绿化上晾挂未劝阻和及时上报的,每处扣10元; (27)交通标示牌缺失、破损、功能失灵、内容错误未进行紧急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20元;

(28)路灯缺失、不亮未进行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

扣20元;

(29)侵占绿地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扣20元; (30)乱设架空管线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次扣20元; (31)行道树倒压占路未进行紧急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

每处扣20元;

(32)宠物扰民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20元; (33)违法乱搭乱建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次扣50元; (34)工程、营运车、渣土车未经许可或者停放在小区,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50元;

(35)对人为损毁、破坏、偷盗公共设施、绿化花木未及时制止并报

告和记录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6)路面塌陷未进行紧急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扣50元;

(37)群体事件未进行紧急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每例扣20元;

(38)道路交通堵塞未及时疏通、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扣20元; (39)连续3次扣款50元以上者无条件辞退;

(40)队长、班长对无故未进行考勤的,徇私舞弊的每次扣50元; (41)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公司或项目领导交办任务的视情况扣50-100元;

(42)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无正当理由超过24小时未处理上报的每例扣10-50元;

(43)擅自调动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或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每例扣50元;

(44)监控室内未经允许不得接待来访人员,非工作需要其他岗位人员不得入内(队长、领班以及其他管理人员除外),每发现一次扣50元;

(45)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领班、队长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每例扣50元;未向班长请假的,每次扣50元;

(46)外来车辆控制不严格的或对外来车辆未进行登记的,每例扣20元;

(47)被业主投诉(经公司查证属实)的,每例扣100元,连续3次被有效投诉的作辞退处理;

(48)队长、班长对各岗位制度实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督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保洁、绿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下列规则予以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的,10分钟之内每次扣5元(只许提前10分

钟上班,不许作提前下班准备),超过10分钟的每分钟扣5元;超过一小时的视旷工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打点、巡查、做好值班记录的,在正常上班时间

段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向领班请假),违者每次扣10元。

(3)未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上岗的,每次扣10元;

(4)上班时间睡觉的,每次扣100元且警告一次,超过三次作开除处理;

(5)上班时间喝酒、打牌的、睡觉的,无条件辞退;

(6)上班时间向管理服务对象索、拿、卡、要者,每例扣50元; (7)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每次扣10元;

(8)突击检查、活动不能积极配合或不服从安排(包括职责外的临

时性工作)者,每次扣50元;

(9)开会迟到、早退的每10分钟扣10元,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

超过二次,作开除处理;

(10)各责任区域内巡查发现废弃家具、设备未及时记录、上报的,

每处扣10元;

(11)焚烧垃圾、树叶未进行紧急处置的,扣10元; (12)发现张贴小广告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每处扣20元; (13)张贴悬挂广告牌匾、横幅未进行处置的,每例扣20元; (14)张贴悬挂广告牌匾、横幅未进行处置的,每例扣20元; (15)占道广告牌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每例扣20元; (16)散发广告未进行上报处置的,每例扣10元; (17)广告招牌破损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10元; (18)施工废弃料未及时发现、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例扣20元;

(19)无照经营游商未劝阻或上报管理处的,每例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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