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乱堆物、堆料,未劝导清理及时上报的,每例扣20元; (21)路灯缺失、不亮未进行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扣20元;
(22)路面塌陷未进行紧急处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处扣50元;
(23)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无正当理由超过24小时未处理上报的每例扣10-50元;
(24)违法乱搭乱建未及时劝导并报告和记录情况的,每次扣50元; (25)被业主投诉(经公司查证属实)的,每例扣100元,与业主顾客发生争执的,每例扣100元;连续3次被有效投诉的作辞退处理; (26)每日未清扫责任区内卫生的,每处扣20元;责任区域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0元;
(27)保洁过程中发现业主施工装修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20元; (28)责任区域内垃圾未及时清运或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10元; 绿化
1、 绿化干枯未及时采取措施或病虫害严重危害花草树木的每平方
米扣10元;
2、 除草、施肥、浇水、修剪不及时的每次扣20元;发现占用绿化
用水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每处扣50元;绿化带内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的,每次扣50元;
3、 修剪、除草、施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0
元;
三、其他
1、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脱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为2倍工资标准处罚;
2、当月处罚在发放上月工资时兑现(即每月的16日)。 3、考核时间分别是;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违反以上条款达到10条以上的作,作辞退处理。
4、此前考核办法不再应用,以此考核办法为准。 5、本考核办法结合公司规章制度一并考核。 6、每位员工必须阅读、学习、签字确认。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16年8月20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签名确认 湖南大凯楼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