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定额中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等项目,分为普通水泥和白水泥两种做法,应根据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二、墙、柱面装饰工程中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三、墙面抹混合砂浆的护角线和天棚的小圆角因素均已考虑在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工料不变。
五、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基价不同时,砂浆体积按下表计算调整,人工、机械费不得调整。
一般抹灰砂浆厚度度表
六、抹灰、块料砂浆结合层(灌缝)厚度,如设计与基价取定不同时,允许调整。
七、圆弧形、锯齿形面抹灰,镶贴块料,可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管理费乘系数1.15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墙面装饰:
1.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 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相应规定如下: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墙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零星项目装饰:
1.零星项目一般、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园林小品及水池、花坛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油漆、涂料:
1.墙柱面喷涂料、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铁栏杆油漆按设计图示栏杆的展开面积计算。
3.钢骨架、廊架油漆按相应金属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木制品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卷材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油膏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7.找平层、防水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人工湖、喷水池土工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石材磨倒角边、弧形边加工、外墙面砖磨45°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十部分 措施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即实施措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注:1.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文的规定制定。 2.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
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3.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市政工程计算。
三、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和围堰的费用,分别按本分部相应的子目计算。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项目
(1)清单项目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 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定额子目的模板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园路模板、水池模板、花架模板、步桥模板编制的;步桥工程模板、桥基模板是按条形、杯形和独立基础综合编制的,若采用桩基础可另行计算;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综合了地模;现浇及预制混凝土基价中模板的配制是按正常的施工工艺条件考虑的,如因设计原因需使用其他模板时可另行补充;组合钢模、木模的场外运输已综合在基价中;施工中必须埋入混凝土不能拔出的支模铁件、螺栓,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用量与基价含量对比后调整;预制构件拆(剔)模、清理用工已包括在模板子目综合工日中。
2.脚手架措施项目:
(1)清单项目的脚手架措施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定额子目的脚手架包括围墙及木栅栏安装脚手架、桥身双排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及假山脚手架等;高度在1.5m以内的围墙和铁栅栏不得执行脚手架子目;浇灌满堂红基础垫层,宽度在3m以外或桥洞旋顶抹灰时执行满堂红脚手架子目;假山脚手架只适用于假山工程所需脚手架,其人工费已包括在假山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中。其余未列假山项目均不得计取脚手架费用;各项脚手架基价中均不包括脚手架的基础加固,如需要加固时,加固费按实计算。基础加固是指木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金属脚手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3.施工排水、降水措施项目:
(1)单项目的施工排水、降水措施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本分部子目中的抽水机、泵等机械设备和台班消耗量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使用不符时不得换算。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
(1)推土机、除荆机、湿地推土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费用执行。
(2)拖式铲运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费用乘以系数1.1。 (3)轨道铺拆费按直线轨道考虑,如铺设弧线轨道时,乘以系数1.15。 (4)塔吊固定基础铺拆费系参考价格,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整。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根据设计要求按其他分部另行计算。
(5)塔吊基础铺拆费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吊行走的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吊的固定式基础,发生时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6)机械的一次安拆费中均包括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所列场外运输费为25km以内的进出场费用,超过25km时,另行计取。
(7)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8)自升式塔吊安拆费是以塔高(檐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 ,安拆费增加10%(超过不足5m者不计)。
(9)如现场塔吊转移时,因改道需碾压铺垫路基、铺拆轨道,仍按费用表执行。其他有关费用按塔吊相应安拆费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10)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年)》规定执行。
(11)轮胎式起重机场外运输费,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费用基价作为基础乘以系数1.5作为场外运输费;汽车式起重机、汽车式钻孔机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费用基价作为基数,乘以系数0.2作为场外运输费。
(12)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仅限于本分部列有子目的机械方能计取。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模板措施项目: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1.柱模板按柱周长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
2.梁檩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当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3.板的模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水池模板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台阶两端的挡土墙另行计算)。
6.模板费用综合考虑。 二、脚手架措施项目:
1.围墙铁栅栏安装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2.桥身双排脚手架,根据桥身两侧河道宽度,乘以桥身平均高度(以河底海墁上皮算至桥面上皮)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满堂红脚手架分高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叠山、池山、盆景山、塑假山的脚手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矩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实际发生经签证的数量和次数计算。
2.固定式带配重的塔吊基础铺设按座计算;轨道式基础铺设按长度计算。 四、施工排水、降水措施项目:施工排水、降水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排水管道按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抽水机抽水按抽水天数折合为机械台班数量计算。
2.井点降水应区分轻型井点、大口径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水泥管井井点按井深以长度计算,井点的使用按套·天计算。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 水泥管井井点:每一管井为一套。
如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井管间距时,轻型井点管距可按0.8~1.6m。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井点降水总根数不足一套时,可按一套计算使用费。
五、围堰:土围堰按所围的中心线周长以\延长米\计算;草袋围堰按所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