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背书转让是指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非背书转让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形式票据权利的背书。委托收款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质押背书是以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行其职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委托收款背书应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签章,质押背书应记载质押字样、质权人和出质人签章。
不得进行的背书,包括条件背书、部分背书、限制背书和期后背书。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仅适应于商业汇票。
承兑程序包括提示承兑、受力承担、记载承兑事项等。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担保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保证的除外。
票据追索分为到期后追索和到期前追索。
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1、汇票呗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