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初定申报表
单 位_______ 姓 名_______ 申报资格_______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专业技术资格初定须知
一、初定条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
近(党校学历仅限政工系列)。中专、专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资格(其中三级教师资格须满4年);专科毕业(未初定员级),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初定学历最低为本科的系列除外);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毕业当年即可初定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职称初定。
二、已初定员级资格,申报助理级资格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通过市统一考试获得员级资格并具备相应条件者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专业则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毕业研究生初定均需由各职称主管部门上报市职称办审批。 五、所有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人员均需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其书面申报材料逐级上报。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免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民 族 从事专业 学 校 熟练程度 单位性质 冠彩照 参加工作时间 最 高 学 历 毕业时间 专 业 专业工作年限 学 历 计算机水平 移动电话 学 位 掌握外语种类 地址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1—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岗位及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及 奖 惩 情 况 —2—
工 作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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