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和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人才。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
16、加大对农村人才扶持力度。大力开发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科普组织的作用,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快速成长。鼓励中心城市、县城驻地人才向乡村流动,逐步缩小区域间人才差距。
七、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发展环境
17、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大对重点学科(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的投入,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基础项目的给予重点扶持。重点建设动力机械、纺织服装、海洋化工、造纸包装、食品加工五大制造业基地,加快各类园区开发。完善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对人才的集聚和孵化能力。
18、优化人才服务环境。逐步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对不同所有制人才一视同仁。完善联系专家制度,定期组织优秀人才休假疗养,探索建立有突出贡献人才社会优待“一卡通”制度。对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的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岗的正高级知识分子,给予甲级医疗保健待遇;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享受市级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待遇。完善和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成立潍坊人才协会。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19、加大人才奖励力度。市委、市政府设立“潍坊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凡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省科技进步奖,以及相当的其他国家或省级奖项,市里按等额标准给予奖励。改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对优秀人才进行奖励。
20、营造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大力弘扬尊贤爱才的优良传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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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创新、支持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均主义等陈旧观念和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形成互相切磋、取长补短的良好学术气氛。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建“平安潍坊”,以一流的人居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 八、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l、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市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2、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自2004年起,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奖励和开展有关重大活动等。
23、强化人才工作考核和检查。建立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人才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高层次人才流失的,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排挤压制人才的,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我市原有人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意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
http://www.wfrcsc.com/index/rcyj.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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