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了128家企业,166个摊位,300多人参展,是第一大交易团。
浙江还需进一步加强会展业发展。根据中国会展研究中心统计数据,2006年全国十大城市会展数量排行中,宁波位列第四,杭州位列第十。但是在2006年度全国展馆举行展览会数量、展览面积数量、参展商数量前十位排行中,均未看到浙江省内会展城市的身影。会展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其中策划与管理是会展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而这一方面人才和服务的缺失也是制约浙江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发展思路:结合2010年世博会、2011年休博会、西博会等重大会展活动,大力发展主题创意、活动策划、展馆设计、宣传招展、展位选择、展品组织和布臵等为会展举办方和参展方提供的专业策划服务,打造浙江会展品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发展相关专业和科目,建立专业人才培训和交流平台,积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开展人才培训、引进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合作。
(四)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浙江特色,有力支撑文化大省、创新型省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中心城市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产业发展从初创期进入快速成长期,形成规模壮大、布局合理、水平突出、重点明确、保障有力的发展格局。到“十一五”期末,我省文化创意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力争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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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500亿元,占GDP比重8%左右,占服务业比重16%以上。
——产业规模。从业人员达到30万以上,形成一批规模初具、优势突出的重点文化创意行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创意企业。
——产业布局。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创意城市初具雏形,初步建成区域特色明显、集聚效应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值超10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块达到3个以上。
——产业水平。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意大师和专业人才,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配套条件完善的创意孵化器,发展一批常设性的国内、国际层级的创意展会及论坛。
六、浙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管理和引导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省主要领导牵头,由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创意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地市、县区的工作分工与管理职责,形成合理分工、省市县联动的工作网络,并可以考虑下设专家委员会、产业促进中心、产业研究中心等组织。加紧研究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评估体系,监测和评价浙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情况。尽快编制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导向和发展空间,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园区进行统一授牌,并根据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发布产业发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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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强化产业发展的制度性支撑。 由省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土地税费优惠、投融资便利、出口支持、中小企业扶持、鼓励创业等各项政策,形成全面系统的产业政策体系。建议对需要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认定,参照执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注册资本门槛,简化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重大项目立项时给予一定的倾斜,鼓励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由省相关部门牵头管理,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公益资金加入,设立浙江省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项目和公益性质的创意项目进行扶持。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在土地性质等方面预留一定的具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的土地空间;支持以土地和厂房、仓库等建筑的整体租用开发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同时,必须防范出现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形式进行不相称的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对文化创意企业实行税收返还等税费优惠政策,对各领域成绩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奖励,并视具体情况对一些区块的文化创意企业实行一定的房租补贴,对文化创意人才创业进行适当的资助。加快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加强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融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担保,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对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海外市场给予出口退税、协助宣传等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中要保证本地文化创意企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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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竞争的权利,并可考虑给以适当的倾斜。
(三)推进各种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以及项目推介、商业经纪、人才培训、风险投资、代理服务、知识产权评价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专业行业协会、艺术组织、文化创意交流机构等的发展,并加强政府与企业家、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文化组织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得政府的政策制定和资源整合更加有效。围绕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人才、交易、创业孵化、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市场化运作的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创意产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队伍,重视对国内外知名相关中介机构的引进。
(四)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形成创意产业的人才集聚高地。 依托中国美院、浙江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优势,加强与创意企业、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专业人才培训网络,加快培养软件设计、工业设计、动漫游戏、文化传媒、建筑设计、广告咨询、会展策划等文化创意专业人才和文化经纪等中介服务人才。营造“创意在浙江”的氛围,吸引国内外高端文化创意人才和既通晓创意产业内容、又擅长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与海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人才培养中的交流互换、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创意人才。加快引进境外创意设计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意产业人力资源的培训活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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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对顶尖的文化创意行业领军人物和有潜力的行业青年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交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由宣传部、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文广局等部门组成的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小组,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盗版侵权。设立专门的专利申请通道,为创意设计成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加快创意成果的产业化速度。加强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创意产业交流,举办好2011年休博会、中国国际动漫节、西湖博览会、义乌文博会等重大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围绕创意产业主题的论坛、研讨会、展示会和设计比赛、评奖等,定期发布《浙江省创意产业发展报告》,提高浙江创意产业的影响力。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创意产业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课题组组长:金兴盛
课题组副组长:金毅、朱李鸣 课题组成员:李跃进、丁凯
魏李鹏、施纪平、张颖 执笔:朱李鸣、魏李鹏、施纪平、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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