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6.3事故处理
6.3.1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事故有下述现象
6.3.1.1开路处有放电音响或内部有类似变压器的电磁声。 6.3.1.2该相电流表无指示,功率表、电度表指示降低。 6.3.1.3以验电笔触试该相二次端子有电压。
6.3.2发现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事故应首先停用相应的继电保护装臵,停电处理。
6.3.3电流互感器二次接地不良,检查后二次接地情况,发现断线停电处理。 6.3.4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发生两点接地故障进,停电处理。
6.3.5电压互感器两相电压指示减半,另一相正常,一次或二次保险断线,应予恢复。
6.3.6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发生接地或短路故障,使保险器熔断,应予以处理。 6.3.7电压表指示不正常的升高,可能是因为电压表外附电阻短路或二次接线错误,应予以处理。
6.3.8电压互感本身故障的现象如下 6.3.8.1高压保险器接连烧断。 6.3.8.2电压互感器过热。 6.3.8.3有漏油现象。
6.3.8.4内部有火花放电的声音及噪音。 6.3.8.5发生臭味或冒烟。
6.3.8.6线圈与外壳间或引出线与外壳间有火花放电的情况。 6.3.8.7仪表指示不正常,三相电压不平衡。 6.3.9电压互感器出现第八条现象的处理办法 6.3.9.1禁止加大高压侧的保险器。
6.3.9.2倒出电压互感器所在线路的负荷,切断故障互感器。
6.3.9.3禁止以切断保险或隔离开关的方法解除故障点,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6.3.10互感器上盖或内部着火,如能避免油流遍地应予放油。 6.3.11用干砂子或四氯化炭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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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力电缆
7.1对电缆线路的一般要求
7.1.1采用电缆的供电系统,一般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7.1.2厂区的主要电缆线路及比较集中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沟敷设。 7.1.3直理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规定如下: 7.1.3.1埋入地下深度0.7米以上。 7.1.3.2至建筑物地下基础0.6米以远。
7.1.4直埋电缆相互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规定如下: 7.1.4.1控制电缆间不作规定。
7.1.4.2 10KV 以下的电力电缆相互间与控制电缆间为0.1米。
7.1.4.3交叉时的净距离为0.5米,但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米范围内如穿入管 中或隔板隔开时可降为0.25米。
7.1.5电缆与地下管道接近或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7.1.5.1电缆与热力管接近时的净距离2米,交叉时的净距0.5米,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0.5米。
7.1.5.2如果上述不能满足,应在接近段和交叉点的前后1米范围内采取如一措施。
a)热力管道视现场情况加裹绝热材料或装臵隔热板、通风道等,使埋臵电缆地的土壤温升、不准超过10℃;
b)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应敷设在管中; c)禁止将电缆平行敷设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
7.1.6电缆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穿在管中,管顶距轨底或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米距排水沟底不应少于0.5米。
7.1.7电缆与普通路轨最小允许接近距离为3米,如不能满足,应穿在管中。 7.1.8在电缆沟内应保持表7-1中最小允许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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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电缆沟内电缆距离
名 称 高 度 两边有电缆架时,架间水平净距(通道宽) 一边有电缆架时,架与壁间的水平净距 电力电缆:10千伏以下 电缆架各层间垂直距离20千伏或35千伏 (净距) 控制电缆 电力电缆间水平净距 电缆外径 电缆外径 100 35但不小于 100 35但不小于 250 200 电鉴缆隧道 1900 1000 900 200 电缆沟 不做规定 500 450 150 7.1.9敷设电缆时,内侧弯曲半径与外径之比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7.1.9.1三芯油浸纸绝缘电缆-15。
7.1.9.2橡胶或塑料电缆铠装-10和无铠装-6。
7.1.10电缆的连接和封端,应有可靠的防水密封,应能防止潮气及其它外界有 害物质的侵入,并能承受试验电压的试验,电缆终端头不漏油。
7.1.11为防止机械损伤,直埋电缆应敷设在砂或软土层中,并应在电缆检长上 面 盖以砖层或特别的盖板、电缆引进建筑物及其顶盖或隔墙时穿在管中,电缆 沿房屋结构,墙壁和顶层水平敷设时应在终端,转弯和接头盒处固定,垂直敷设 应分段固定。
7.1.12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地面上的2米,一般应用金属管加以 保护,其根部埋入地下的深度应不小于0.25米。
7.1.13露天敷设的电缆,视电缆外护情况,必要时涂以沥青漆以防腐蚀。 7.1.14直埋电缆的周围土地,不应含有腐蚀电缆金属包皮的物质。 7.1.15直埋电缆线路及接头盒处,应树立电缆及接头位臵标准。 7.1.16敷设电缆用的金属构件均应全部镀锌或涂以防锈漆。
7.1.17电缆接头处的钢甲铅包,应有良好的电器连接,两端用的接地线为多细 股裸铜线编成,相应截面的接地线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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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 接地线截面积
电缆导线截面积(mm) 10以下 16-35 50-120 150-240 2接地线截面积(mm) 6 10 16 25 27.1.18电缆终端出线应保持固定位臵,其带电引上线至接地部分距离6KV户内 75mm,6KV户外200mm。
7.1.19电缆沟内的电缆,中间接头以及电缆两端头均应安装铭牌,标记线路名 称、电缆型号、截面、电压等。
7.1.20地下并列敷设的电缆,其中间接头盒臵须相互错开,其净距≮0.5m。 7.1.21应有单独的电流表监视电缆线路的实际负荷。 7.2电缆线路的运行
7.2.1正常运行时,电缆芯导体的允许温度6KV不应超过65℃。 7.2.2直埋地的电缆表面温度,一般6KV不应超过50℃。 7.2.3在紧急事故时,6KV电缆只允许过负荷15%连续2小时。 7.2.4电缆接地线电阻每半年测一次。 7.2.5电缆的巡查周期
7.2.5.1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桥架、每三个月一次。 7.2.5.2露天放臵的电缆线路每六个月一次。 7.2.5.3电缆终端头每年停电检查一次。
7.2.5.4户外电缆终端端盒,每三个月一次,每年应有不少于一次的夜间巡查, 在细雨或小雪的日子里进行。 7.2.6电缆的巡查项目
7.2.6.1查看线路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的痕迹及线路标桩是否完整。 7.2.6.2线路上不应堆放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体、酸碱性排泄物或砌 石灰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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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3户外露天电缆钢甲应完好,户外地面上保护电缆的铁管或槽应查看有无 锈烂情况。
7.2.6.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杂物及可燃气体,沟盖无损坏,排水管应不堵塞, 沟壁应无裂纹、无漏水。
7.2.6.5电缆终端盒应清洁,接头紧固,无发热现象,不漏油。 7.2.6.6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电缆铭牌完整。 7.2.6.7露天敷设的电缆支持卡子应完整。
8、 避雷器
8.1一般说明
8.1.1避雷器是与被保护物并联的一种保护设备,当出现危及被保护设备绝缘的 过电压时,先发生放电,而过电压过后,它又自动将工频持续电流截断,恢复原 来状态。
8.1.2避雷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8.1.2.1避雷器的伏安特性要比被保护物低一定的间隔。
8.1.2.2当强大的雷电流通过时,造成的压降要小于被保护物的绝缘耐压值。 8.1.2.3能迅速地截断工频电流。
8.1.2.4当发生内部过电压时,不应放电。 8.2阀型避雷器运行中的监视和检查 8.2.1检查时间
8.2.1.1高压配电室的值班人员在巡视变电所设备时应作一般的检查。 8.2.1.2每次雷雨以后或系统中可能发生过电压的情况下,均应进行检查。 8.2.2检查内容
8.2.2.1瓷套是否完整,有无闪络痕迹。
8.2.2.2瓷套与法兰联接处的水泥接合缝及其上的油漆是否完整,有无脱落。 8.2.2.3避雷器的导线及接地引下线是否有烧伤痕迹,连接要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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