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 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产生的爱憎、好恶、信任、同情、痛苦等内心体验和主观态度。它是个体道德发生的直接心理依据。道德情感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 激化作用, 即它不仅是道德认识活动发生的诱因, 而且是道德认识过渡到道德信念的中介; 第二, 选择作用, 即它能决定道德主体知觉和认识过程的选择性和方向性; 第三, 评价作用, 即它能以某种情绪状态, 表明某种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宜性。道德情感阶段的道德责任主要体现为道德责任感。道德责任感是指个体对自身在人类社会和自我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意识, 是对自己在道德活动中完成道德任务的情况是否满足其道德需要而产生的情感体验。责任感是一种高层次的道德情感。个体具有了责任感, 就会将有关道德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自己的道德评价联系起来。当符合要求地完成了任务时, 就感到心安理得; 否则, 就会产生内疚感、过失感或歉意。在人的自我意识已获得高度发展的现时代, 道德对个人行为的调节更应着眼于责任感等体现人的信念的更高级的心理机制, 使人对道德的遵守出自内在需求, 使人的道德行为源于人的理性自觉。3 .道德意志阶段的道德责任与个体道德行为的发生。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作出行为抉择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道德意志主要表现在执行道德行为的自觉性、果断性、持久性和自制力等方面。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是密切联系的。当人们把道德认识变成个人的行动原则, 并坚信它的正确性和正义性时, 就在内心形成一种坚定不移地实现道德义务的信念, 同时也就形成了体现这种信念的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道德行为发展的重要阶段。它使一个人能够对自己提出严格的要求, 作出行为的抉择, 并在道德行为中坚持一贯, 自觉地培养和造就自己的道德品质。道德意志阶段的道德责任, 体现为一种道德责任信念。个体已将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心理需要, 个体为了实践自己的道德责任, 能够通过发动或抑制某些欲望、动机、情感, 调动信念和理想的力量, 为实现确定的目的作出积极不懈的努力。这时的道德行为, 源于人的坚定、深沉而稳定的道德责任信念,是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三者的有机统一
一个社会的法律只有符合这个社会的道德,才有助于法治秩序的形成和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养成。因此,一方面我国传统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应该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保 证所立之法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防止“恶法”的出现;另一方面,作为道德底线的法律应该上升为法律规范,也可以有条件地把某些不属于道德底线但是应该追求的道德予以有条件的法律化,以保证法律对良好道德风气养成的支撑
道德对立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社会的主流道德思想应当作为立法指导思想的导师,前者要对后者起到一个指引方向、制约的作用;另一方面,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应当成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力量保证社会中人们的道德良知,保证文明社会的进程。一些值得追求的道德甚至可以有条件地成为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