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应加固探水工作区支架,背好帮顶,以免压力水冲垮煤壁和支架。
2、清理巷道,保证安全撤退路线畅通无阻。
3、保证水沟畅通,并有适当的坡度和断面,水仓和排水设备要有足够的容量和能力。
4、探水地点安装电话,与所有可能受水威胁的工作地点连通,并事先拟定好撤退路线,以防探意外事故的发生。
5、打钻过程中,如发现煤、岩松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打钻正常供水量时,要立即停钻(不要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胁地点撤人,并采取应急措施。
6、钻孔接近采空区,可能有有害气体涌出,必须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监测,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要立即停钻、停电、撤人,并报告调度室处理;探水点通风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
7、预计水压较大时,孔口要用套管加固,使钻杆通过套管内打钻,套管上要装水压表和水闸阀,探到水源后,即利用套管放水。
8、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
(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下表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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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
水压(MPa) <1.0 1.0-2.0 2.0-3.0 >3.0 钻孔超前钻距(m) >10 >15 >20 >25 止水套管长(m) >5 >10 >15 >20
9、井下排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定期检修水泵,清理水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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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水灾避灾路线及避灾措施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避免进入涌水附近的独头巷道。但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也可在独头工作面暂避。若是老塘老空积水涌出,则须在待避前快速构筑避难硐室,以防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伤害。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避免进入涌水附近的独头巷道。但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也可在独头工作面暂避。若是老塘老空积水涌出,则须在避灾前快速构筑避难硐室,以防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伤害。
采掘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避灾线路为:
1802回风巷→1802回风石门→轨道(皮带)下山→(①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②主平硐→地面)。
1803运输巷→1803运输石门→轨道(皮带)下山→(①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②主平硐→地面)。
1803回风巷→1803回风石门→轨道(皮带)下山→(①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②主平硐→地面)。
11202运输巷→11202运输石门→轨道(皮带)下山→(①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②主平硐→地面)。
11202回风巷→11202回风石门→轨道(皮带)下山→(①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②主平硐→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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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老窑积水的防治及防断层水、底板水措施
一、老窑积水的防治
1、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2、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4、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二、防探断层水措施
1、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2、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于20米,水压大于20kgf/cm2时应按比例增大。
3、当井巷通过(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迟到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加强支护、砌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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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封闭等。
4、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防煤柱。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三、防探底板水措施
1、探放底板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2、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抽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当钻孔接近底板水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4、探放水孔应当钻入底板水体,并监视抽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矿井不受底板水威胁为止。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探测巷道与茅口灰岩的法距,并注意探放水和疏水工作,可采取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防水煤柱、增强排水能力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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