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建立企业竞争预警监测服务体系,为政府调控市场竞争、弥补市场失灵搭建平台,为企业完善发展战略提供充足、有力的决策依据,确保竞争纠纷能够得到依法、及时、合理的解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对假冒伪劣、骗买骗卖、行业垄断、商标侵权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6、营造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逐步剥离出去,移交给市场中介机构。制定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确定其独立法人地位,将市场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指导功能、约束功能,防范和惩戒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市场中介机构信用水平。
(十)完善政府引导机制,建立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制度 目前我省和各地方政府对提升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集群都比较重视,研究采取了一些支持性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1、深入研究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
从全省经济的战略高度积极研究未来我省产业的问题,从全球化的战略高度专题研究我省产业集群发展的走向,企业的定位问题。建议开展产业集群的专项研究,特别是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国际产业集群发展的经验,走出一条适合浙江产业集群发展的路子。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在国外建立国际经济交流合作办事机构,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同时利用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加大江浙沪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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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相关产业的流动与集聚,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我省参与浙江产业集群的发展。
2、开展产业集群发展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我省“十一五”规划已经提出我省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还没有制定产业集群发展具体指导意见和相应的专项规划。有个别市、县(县级市)刚开始这项工作;有的制定了发展规划,却不具备可操作性,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因不具备整体产业发展高度,执行起来也是事倍功半。建议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对省重点产业集群的规划编制工作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3、完善公共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清晰的公共政策框架,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完善的制度环境,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法规保障和扶持政策体系
政策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产业集群实行不同的政策。例如:对于起步阶段的产业集群,主要政策干预目标是培育适宜的商业环境,消除进入障碍与过度控制,干预不良竞争,鼓励加大竞争力度,确保出现初始集群形成所需的自发动力。在产业成长期,放宽教育创办政策,实施集群教育计划等。
4、研究建立产业集群统计方法体系
目前各地各部门对于产业集群的统计在概念理解、范围划定、方法使用上都不一致,导致我省的产业集群统计数据有很大出入。要真正的掌握、了解一个产业集群或一个地区的产业集群,必须建立完整的产业集群统计体系,才能真正明确产业集群的问题、发展方向。集群企业才能明白自身与其它同类型产业集群的差异化。建议省统计部门予以认真研究。
5、加大对产业集群专业协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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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业协会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功能和行业纽带作用,要支持协会的工作,壮大协会的力量,健全协会的组织构架,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对重点的专业协会要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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