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建电厂并网工作流程
发电厂工作内容 联络处室 时间要求 调度机构工作内容 6个月前 组织召开新建电厂接入协调会 技术处 提交设备命名编号所需资料 方式处 提交水库调度基础资料 水调处 提交通信接入设计正式方案 (调度)通信处 5个月前 提交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监控系 统、电能量采集装置、调度数据网络 设计正式方案、主站接入实施方案及 工作计划 (调度)自动化 联系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编制机组试验 方案 方式处、调度 处、水调、节能处、(通自)自动化处 3个月 3个月 提交90天资料 方式处、保护处 确定调度关系、下达设备命名编号 方式处 填写本厂并网调度协议 技术处 个月 水调自动化系统接入方案 水调处2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技术处 提交开通通信网新设备(电路)入网申45天 请 (调度)通信处 提出专业人员培训申请 技术处 提交机组试验方案给各专业审核 方式处、调度处、水 调、节能处、(通自)自动化处 30天 完成OMS一、二次设备库填报工作,30天 专业技术人员调度业务培训 技术处 提交新设备入网申请书 方式处 运行值班人员业务培训、考试 调度处 通信接入电路开通 (通自)通信处 提交生产运行人员名单 技术处 提交涉网安全自查报告 技术处 提交15天报送资料 方式处 审核业主提供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报告,15天 15天 提交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报告及基建缺 下达涉网设备启动调试定值 保护处 陷遗留汇总表 保护处 发电计划、运行考核软件调试 节能处 完成水调自动化系统接入 水调处 自动化设备安装 (通自)自动化处 10天 提交通信光缆全程测试报告、光芯使用 机组启动投产方案编制 调度处 明细表等工程竣工材料 (通自)通信处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整改报告 保护处 涉网线路实测参数 保护处 5天前 审核业主提交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整改 5天前 报告 保护处 完成继电保护定值计算,下达启动调试调度 7天前 完成与省调远动、计量、水调、调度数据网络等系统调试 (通自)自动化处 完成与备调远动信息接入等系统调试工作 备调中心、(通自)自动化处 方案及涉网部分继电保护定值单 保护处 机组投运申请批复 各处室 开始实时运行值班 调度处 1天前 1天前 与电厂运行人员联系 调度处 机组并网 完成机组各项试验,开始试运行 调度处 提交机组涉网试验简要报告 方式处 实验结 束30天内 提交电厂商业运行申请,提交各项试验报告 调度处等 审核电厂涉网试验简要报告,整定机组涉网定值,启用机组涉网功能 方式处 审核电厂商业运行申请和各项试验报告 各处室 领取电厂商业运行说明书 技术处 新建电厂并网工作流程图说明
一、 在进入流程图所列工作之前,电厂应完成以下与调度机构相关的前期工作:
1、规划立项、设计审查、设备采购等应满足电网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
2、为便于新设备顺利并网和四川省调履行职责,业主单位应邀请四川省调参加:
可研审查、接入系统审查、初设审查等; 涉网一、二次设备选型和标书审查;
业主单位应于审查前1个月将待审查资料提交给四川省调。
3、按照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向省经委正式报送发电机组的相关参数,资料齐备并经公示后,方可纳入机组发电排序。
二、流程图所列各项工作说明:
1、电厂在计划并网前6个月,应与调度中心技术处取得联系,申请安排召开新建电厂接入协调会。会前应准备电站建设基本情况、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的批复材料、电气设备参数、送出线路概况、通信和自动化初设方案等相关资料。会上详细记录各专业所提技术要求和未尽事宜。会后,完善各项工作,并按照会上各专业提出必须做的各项试验,联系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编制试验方案,并于并网调试前30天将
机组试验方案(见附录十)提交省调各专业审查。
2、并网调试前5个月,电厂应向省调方式处提交下达电站设备调度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所需蓝图。方式处根据图纸确定调度关系、下达设备命名编号,并于并网前3个月以省公司文件形式送达电厂。
3、并网调试前5个月,电厂应向调度中心水调处提交水库调度所需的水电站设计资料、历史水文气象基本资料以及有关流域、枢纽和机组运行有关的图表(见附录一)。
4、并网调试前5个月,电厂应向调度、通自中心通信处提交通信接入设计正式方案、光缆路由资料;向调度、通自中心自动化处提交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监控系统、电能量采集装置、调度数据网络设计方案和主站接入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计划。
5、并网调试前3个月,电厂在取得设备调度命名编号正式文件后,领取《四川电网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填报本厂相关内容后提交技术处。电网企业在并网调试前2个月与电厂正式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并网调度协议》是对电厂并入四川电网调度和运行行为的约定,针对调度运行的的安全和技术要求,规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本网已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并网调度协议》范本编制了《四川电网并网调度协
议》范本。
6、并网调试前3个月,电厂应向省调方式处、保护处、水调处提交90天资料,包括机组、升压变、并网线路的基本参数等(见附录一),由方式处、保护处审核是否满足涉网安全技术条件,由水调处审核水调自动化系统方案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并网调试前45天,电厂应按照通过审定的设计要求完成新建通信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符合接入系统要求(见附录四),提交开通通信网新设备(电路)入网申请(见附录六),通信系统要与一次系统同步投入运行。通自中心通信处将于电厂并网前30天开通通信线路。
8、并网调试前45天,电厂应向省调技术处、调度处提出电厂人员培训考试申请。培训内容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调度业务培训两部分。
运行值班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由调度处组织举办,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四川电网调度系统运行值班合格证书》。省调在每年4月、9月各举办一期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培训班,各电厂应尽量在此期间完成培训工作。
调度业务培训由技术处组织举办,内容包括日发电计划报送、电能量采集系统、OMS系统、检修申请、水调系统及日水情报送、生产统计报表、电量考核结算等。技术处将在电厂并网前30天安排培训,培训通知将以传真形式送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