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应安设阀门及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三通及阀门安装地点应宽敞、稳固,安装位置应便于避灾人员使用;阀门应开关灵活。供水施救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供水施救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维护与管理:
(1)应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应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3)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正常使用。
(5)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为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可靠运行,设计采取的措施为:供水管路全部采用无缝钢管,壁厚具备较高的抗冲击强度;管件尽量采用比较可靠的法兰连接,避免易损坏的丝扣连接;建议使用镀锌管并加强防腐处理;在断层或巷道破碎处采用加厚管壁或双管路处理措施,避免管件连接,需要连接则采用焊接的方法处理,以避免巷道塌方破坏水管。通过以上措施,矿山的供水施救系统比较可靠。
5.6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设计各系统设置一套32门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交换机设
置于矿部,外接中继线三条。在地面设置地面行政电话和调度电话,通过线缆引接至井下,分别在井下各采场、装卸矿点、主通风机房、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应设有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矿井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井口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
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另外根据通信系统建设规范要求,有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之间的双向语音且无阻塞通信功能;由控制中心发起的组呼、全呼、选呼、强拆、强插、紧呼及监听功能;由终端设备向控制中心发起的紧急呼叫功能;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的位置;能够储存备份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终端设备之间通信联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