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提高,并提高了服务效率。
美国的公用事业改革也十分注重立法先行。美国 政府于.. 1976—1982年仅在交通运输领域就颁布了 《铁路振兴和管制改革法案》、《航空货运放松管制 法》、《航空客运放松管制法》、《汽车运输法》、《铁 路法》和《公共汽车管理改革法》等一系列法案, 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改革进行了规定。19 996年,美国
国会通过了新的《电信法》,推动美国电信市场改 革。美国的监管法律坚持标准中立、程序固定、正式 辩论和公开诉讼的原则,能较好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
矛盾。
在管制的实施方面,美国政府建立了独立的监管 机构,包括对跨州服务事业进行管理的联邦管制委员 会,以及只对州内服务事业进行管理的州管制委员 会。这些机构拥有三种管制权力:一是核发经营许可 证,二是规定运费和价格,三是核准企业组织的内部 规章。管制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是分开的。
五、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对策建议:加强政 府规制促进有效竞争
我国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与发达国家的民营化有所
区别。发达国家的民营化是要从原来的管制走向放松 管制,在放松管制的过程中,原先的管制依然可以发 挥作用,而对于中国这样处于经济转型的国家,公用 事业民营化过程,必然要面临政府的管制问题。由于 公用事业所具有的公益性、网络性、规模性、地域性 等特征,公用事业民营化不是简单的将其推向市场, 而是在民营化的同时,放松或取消与计划经济相适应 的旧管制,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管制。 这是一个取消管制与强化管制并行的过程。在这个过 程中,政府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和完善立法。坚持依法规制
民营化的推行是建立在市场发育成熟、产权清
晰、法律法规健全、私营部门实力雄厚,足以承担起 政府退出后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的职责等条件之上 的。只有在一个产权清晰、个人利益得到法律法规的 有效保障的市场环境中,私营部门才有动力涉足公共
服务领域。因此,政府要担负起制度设计主体的责 任,以法律制度作为公用事业改革的准则。以立法为 先导,依法行政,可以减少改革的盲目性。鉴于此, 我国目前应当加强和完善立法,抓紧修改和制定城市 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城市燃气、供热、园林管理等 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明确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范 围,建立公用事业民营化后各行业提供服务的技术标 准,以及民营化方式的规范问题,为民营化在公共事 业中的广泛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有效竞争
由于公用事业所具有的公益性、网络性、规模
性、地域性等特征,公用事业民营化不是简单的将其 推向市场,而是在民营化的同时,放松或取消与计划 经济相适应的旧管制,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的新管制。这是一个取消管制与强化管制并行的过 程。竞争对经济效率的促进作用表现在它能刺激生产 效率和配置效率。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容易给人们一 种假象,似乎民营化本身就能促进经济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真正促进经济效率的是市场竞
争,政府应该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不充分发挥 竞争机制的积极作用,单纯的民营化并不能提高公用.. 185
事业的经济效率。公用事业实行民营化不是目的⑨, 最重要的是通过民营化推动公用事业管制体制改革, 放松进入壁垒,尽可能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形 成有效竞争⑩,以提高公用事业经济效率。..
(三)建立防腐机制,规范政府行为
通过减少政府控制的资源,民营化可减少腐败。 采取以下措施可使腐败机会最小化:加速民营化进 程,不给腐败交易留更长的时间;按照标准程序操 作,减少推行过程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即不要在 实施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则);确保透明度,做到民营 化进程、企业价值、最终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对 民营化进程拥有独立控制权,避免由企业原来隶属的 政府部门控制一切,因为这可能导致利用原有关系搞 幕后交易。..
(四)完善价格机制
行政规制体制必须强调公众参与。在民营化过程 中,所有程序都应该公开透明,让民众所有的意见都 能得到合理表达,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竞争及民意。..
1.公开招标制度。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用 事业民营化,无疑可以减少不正当交易的发生,应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订公用事业 民营化公开招标投标制度。..
2.价格听证制度。公用事业民营化后,价格问
题十分重要。应该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 用事业的价格听证制度,并保证消费者有获取定价信 息与参与制定价格的权利。..
3.规制谈判制度。民营化政策的出台应当通过
规制当事人的协商谈判程序,该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 拟议规章前,先设立协商谈判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由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和公众代表 组成。协商谈判委员会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 4.公用事业信息公开制度。公用事业关系民生, 应该建立公用事业信息公开制度,允许公民获取有关 公用事业规划、运作的信息。.. (五)建立独立性强的政府规制机构
借鉴国外经验可以成立公共事业监管委员会作为
政府管理的主要机构:首先,在结构上要使其与政府
政策部门分开,可以独立地执行监管政策而不受利益 相关方的干扰。其次,由一个合议机构来集体领导, 从人员构成来讲,该机构应当由行业管理专家、技术 专家、经济学家、法学家组成,这些委员具有固定 的、得到保证的、任命时间与政府的行政领导错开的 任职年限,这种安排既可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也可以 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第三,公共事业监管委员会需有 足够的经费与人事支配权,能在政府与公共事业之间 形成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并存的法律关系。在对公共 事业运营模式的管理中,政府应从整个行业角度出发 对所在行业的公共事业进行必要的行政指导,以促使 其向预定目标靠拢。
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是一个长期、复杂、系统的 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而且我国还处于改革的初级 阶段,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在公用事业民营化改 革进程中,我们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注意 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力图从多 个角度分析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现状和发展, 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自己的民营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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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黎民.公共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 社。2004...
[7]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M].高等教 育出版社,20 004...
(编辑校对:余朝锡孙黎波)
⑨民营化只是手段,促进竞争提高效率才是目的,这一点往往被误解。
0对于一个明智的政府管制政策制定者来说,需要同时兼顾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把两者协调起来,这就是有效竞争。有效竞争
是一个由企业适度规模和适度竞争相结合的区域状态。(王俊豪)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