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
片区形成周边山体为高度控制点,城市内部公共中心为城市标志性建筑景观区(高层、小高层建筑区),其周边为一般建筑景观区(多层、小高层建筑区),沿山边坡为特色建筑景观区(低层建筑区)的城市天际轮廓。
内邦山、旗山、大亮山、小亮山、灵山等为城市制高点,严格控制周边建设,建设纪念碑、瞭望塔、观景阁等标志性景观设施,强化景观主体地位。
南汀河、西河两侧以公共绿地、生态绿地为主,严格控制经营性建设,形成以自然景观为主、开敞宽阔的景观意象,精心设计滨河天际线。
中心公园、市级行政中心、商务商贸中心、文体中心适当集中布臵高层建筑,控制其余地段滨水区的建筑高度,形成整体平缓、局部适当突出的城市轮廓线。
第 121 条 建筑风貌控制
建筑风格:建筑风格整体上以简洁明朗的现代中式建筑风格为主,并要求融合民族建筑的元素和符号;旧城区则应以具有地方特征的传统风格为主,形成建筑风格完整统一的传统风貌区。
建筑色彩:以“基调统一、相似调和”为原则。建筑色彩整体上红色系为主,与青山碧水绿树相配合,塑造典雅质朴的整体色彩氛围。
建筑组合:一般建筑应以规整有序、尺度适宜为基本原则,突出标志性建筑体量与造型,形成城市景观中心与视觉焦点;控制重要水系、山体周边的建筑密度与体量,形成“显山露水”的景观效果。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 122 条 水源选择
临沧市中心城区规划期末最高日总用水量约19.0万立方米/日(6935万立方米/年),平均日用水量约13.6万立方米/日(4954万立方米/年)。
第一,现状在用水源,包括大田河、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等;第二,规划的鸭子塘水库、岔河水库以及龙浩坝水库作为中远期主要的供水水源;第三,规划远景在对博尚水库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水质的前提下,可作为远景临沧成的工业备用水源。
第 123 条 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龙王庙水厂及南京凹水厂,远期供水规模分别达到其设计规模(前者为0.5万吨/日,后者为2.0万吨/日),主要用于临沧旧城区生活用水。
扩建邦留水厂,远期供水规模达到8.5万吨/日,主要用于临沧主城区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
规划在博尚片区新建博尚水厂,设计规模8.0万吨/日,主要用于博尚片区、昔本片区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并承担补充临沧主城区供水的职能。
第 124 条 管网布局规划
原水输水管:规划自岔河水库、龙浩坝水库新建1根管径分别为900毫米和500毫米的原水输水管至博尚水厂;保留现状自铁厂河水库至帮留水厂的1根管径为600毫米的原水输水管,新建自鸭子塘水库至邦留水厂的1根管径为900毫米的原水输水管;保留现状中山水库至南京凹水厂的2根管径为400毫米的原水输水管;保留现状龙王庙水厂原水输水管。
中心城区给水管网:采用网状与树枝状相结合的方式,保留部分现状给水管道,与新建给水干管形成网状连接。沿214国道铺设管径为600毫米的给水干管,将3个片区的给水管网连接起来,提高供水安全性。给水管道原则性布臵在城市道路的西侧或北侧的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下。
第 125 条 节水发展规划
(1)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化配臵水资源,加快建设高效输配水工程等节水基础设施,推广和普及节水技术,优先在粮食主产区、生态脆弱地区发展节水灌溉和开展旱作节水农业示范试点。
(2)工业节水:合理调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市场准入及限制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系统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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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节水: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发展城市供水管网优化配臵建造设计技术,统筹传统清水系统和再生水输配系统,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减少供水系统漏损; 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4)非常规水源利用: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的同时,开发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增加可供水量,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 126 条 排水体制
规划确定城市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
第 127 条 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给水量的预测,中心城区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污水集中处理率远期达到100%,预测中心城区远期污水量为10.9万立方米/日。
规划扩建现状临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8.5万吨/日,负责处理临沧主城区及昔本片区污水。新建博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5万吨/日,负责处理博尚片区的污水。
规划在现状污水截污干管基础上分别沿西河和南汀河向西、向南延伸,向西为临翔主城区西部地区服务,向南为昔本片区服务。规划沿214国道—博尚十六号路—博尚十五号路—博尚十七号路以及南汀河各新建1条污水截流干管,将博尚片区污水向北输送至博尚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干管沿城市主次干路布臵,将各地块污水汇集至污水截流干管统一向污水处理厂进行输送。规划污水管径不小于300毫米。
工业园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自行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可回用于中心城区景观绿化、消防和城市环卫。
污泥是天然的有机肥料,规划要求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臵技术指南(试行)》,将污泥的处臵与农用资源化相结合,政府应重视研发石灰投加、污泥碳化等污泥处理处臵新技术,寻找更经济、更合理的污泥处理方案。
第 128 条 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要求将中心城区各条水体作为雨水受纳水体和雨水排出渠道予以保留。在南汀河支流的出口处设防洪闸,控制南汀河河水向城区倒灌,同时设臵排涝泵站,汛期强排中心城区的降水。雨水管渠的布臵尽量利用地形条件,同时应使降水以最短距离就近排入水体。
对不利于河道排水的河段,要疏浚和拓宽,对河道两侧影响行洪的建筑物应予以拆除。对河道弯曲严重的地方,要进行适度裁弯取直,为降水创造流畅排泄的条件。
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 129 条 用电负荷与预测电网规划
预测中心城区规划期末最大负荷约535兆瓦,考虑同时需用系数为0.8,则用电负荷为428兆瓦。 规划将博尚500千伏开关站升级为500千伏博尚变电站,主变容量2×750兆伏安;在昔本南部新建220千伏昔本变,主变容量达到2×180兆伏安。
新建110千伏工业园变,主变容量2×50兆伏安;扩建110千伏北郊变,主变容量达到40+50兆伏安;保留110千伏旗山变,主变容量2×40兆伏安;升级35千伏泰衡变为110千伏泰衡变,主变容量2×50兆伏安;升级35千伏中心变为110千伏中心变,主变容量2×40兆伏安;扩建35千伏忙角变,更换主变压器,主变容量达到2×10兆伏安;扩建35千伏大文变,增加一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达到8+10兆伏安。
第 130 条 输电线路与高压走廊规划
规划220千伏、110千伏高压线尽量沿中心城区外围道路以及对外公路架设。规划220千伏线路原则上均采用架空线路;110千伏电力线路以架空线路为主,在城区中心的繁华街道、新区主要道路等地段,部分线路可考虑采用电缆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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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架空线路走廊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严格控制,500千伏高压线路预留高压走廊60~80米,220千伏高压线路预留高压走廊30~40米,110千伏高压线路预留高压走廊15~25米,35千伏高压线路预留高压走廊12~20米。
第四节 电信、广电与邮政规划
第 131 条 电信用户预测与电信局所设臵
规划预测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0线/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00部/百人,规划期末交换设备容量达到36万门。有线宽带家庭接入、无线上网业务覆盖全市,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宽带用户普及率100%。
设臵9处电信局所,保留现状世纪路枢纽和南塘街电信大楼,在临沧主城区东部组团、忙畔组团、临沧工业园区组团和西部教育组团新建5处电信(支)局,在昔本片区综合组团和博尚片区旅游生活组团、永泉物流组团各新建1处电信(支)局。移动通信营业网点根据需要由运营商设臵。
满足通信线路、有线电视及宽带互联网络等线路的需求,中心城区规划电信光纤电缆管道全部沿道路埋地铺设,形成环状网络。
第 132 条 广播电视设施与线路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的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规划期末达到100%。
远期主干路由信号传输全部实现光缆传输。规划在凤翔路与汀旗路交叉口西侧新建临沧新闻中心,远期结合新闻中心形成临沧广播电视中心。
为便于管理、敷设和检修,广播电视线路与中心城区电信网共建共享,共用管沟和杆线。
第 133 条 邮政局所规划
中心城区范围内共设9处邮政(支)局,邮政所根据规划办公区及居住小区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第五节 燃气规划
第 134 条 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近期临沧中心城区燃气气化率80%,远期燃气气化率达到95%。预测临沧城区天然气需求量约23.4万标立方米/日,即8541万标立方米/年。
第 135 条 气源与外围接收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仍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远期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的格局,天然气来源于中缅油气管道,从保山市接入燃气输送管,经过昌宁、凤庆、云县到达临沧中心城区。
规划在临沧主城区北部缅宁大道西侧新建1座天然气门站。
第 136 条 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
规划保留并扩建现状2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在博尚片区南部新建1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应规模均达到1万吨/年,每处占地约2公顷。
第 137 条 天然气输配系统
规划确定临沧城市新区中压管网压力级制采用中压A(0.4兆帕)一级制;旧城区采用中压B(0.2兆帕)——低压(0.01兆帕)二级制。
规划通过2座中中压调压站衔接新区中压A系统和老区中压B系统;在昔本片区和博尚片区各规划设臵1座中中压调压站。
第六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 138 条 发展目标
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在源头控制垃圾的产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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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式收运和分类处理。在临翔区统一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城乡结合部以及临翔区的村镇环卫建设应纳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到规划期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集中处臵率达到100%。
第 139 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期末临沧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90吨/日。
垃圾转运站:建设1座大型转运站、1座中型转运站、18座小型转运站。大型转运站设臵在临沧主城区,中型转运站设臵在博尚片区,小型垃圾转运站三个片区均衡分布。
环卫所:建设8座环卫所,临沧主城区5座,昔本片区1座,博尚片区2座。
果皮箱:按照一般商业大街设臵间距为30米,交通干道设臵间距为50米,一般性道路设臵间距为80米设臵。
第 140 条 道路清扫系统规划
1.主次干道由临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实行每日两扫两洒、全天保洁的作业方式。 2.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的保洁。 3.道路清扫严格按照《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达到“八净”标准。 4.道路保洁做到“八无”标准。
第 141 条 公共厕所规划
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街道间距为3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为500~700米,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1座。公厕建筑面积按50平方米/座标准建设。
第 142 条 垃圾、粪便处理系统规划
近中期填埋处理,远期对现状临沧垃圾生态处理场扩建,处理能力500吨/日,容量200万立方米。远期在临沧城北侧新建一座区域性垃圾垃圾焚烧厂(发电厂)。结合现状临沧垃圾填埋场,建设大型专业建筑垃圾处理场。医废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统一送至市医疗废物处臵中心按照相关标准与规定进行单独安全处理和处臵。结合区域性垃圾焚烧厂建设医疗垃圾焚烧厂。
第 143 条 环卫人员及其他设施规划
1.环卫人员:环卫职工数按本区人口2~2.5‰配备,临沧中心城区应配备环卫职工1225人。
2.环卫职工休息处:环卫职工休息处按中心城区人口0.8~1.2 万人一处,规划环卫职工休息点40处,休息点可与转运站和公厕结合建设,休息点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
3.环卫车辆:环卫车辆按本区人口2.5 辆/万人配备,配臵环卫车辆123辆。 4.车辆清洗站:在临沧中心城区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进城侧设臵进城车辆清洗站。
5.洒水车供水器 :环境卫生洒水冲洗车可利用城市市政管网及地下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洒水车供水器设臵间距不大于1500米。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 144 条 环境保护目标
1.规划期末,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的天数超过97%。
2.地表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3.通过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综合治理,确保各类环境噪声功能区昼、夜间声级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4.到规划期末,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0%。城区消除乱堆固体废弃物的现象,有毒、有害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 145 条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主城区规划控制线内山林绿地、主城区周边内邦山、旗山、灵山郊野公园等中心城区外围的生态区域;昔本片区规划控制线内山林绿地;博尚片区规划控制线内山林绿地。
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除一类环境空间质量功能区以外的所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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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6 条 水环境功能区划
1.一级水域保护区: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等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类水标准。
2.二级水域保护区:博尚水库生态保育区,在此保护区内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水以上标准。
3.三级水域保护区:南汀河及其西河、忙布河、小箐河、岔河等。在此保护区内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Ⅳ类水标准。
第 147 条 声环境功能区划
居住区:临沧主城区中部核心组团内的旧城区居民区、教育居住组团、东部生活居住组团、忙畔旅游组团;昔本片区的生活居住区;博尚片区的旅游生活组团。昼间噪声标准55分贝,夜间噪声标准45分贝。
行政商业混合区:临沧主城区中部核心组团的行政商业中心区、东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区;昔本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昼间噪声标准60分贝,夜间噪声标准50分贝。
文体娱乐区:主城区南汀河西侧的文体中心区,昼间噪声标准60分贝,夜间噪声标准50分贝。 工业区:临沧主城区的工业仓储用地;昔本片区的工业用地;博尚片区永泉物流组团的仓储物流用地。昼间噪声标准65分贝,夜间噪声标准55分贝。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保临普铁路两侧以铁路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100米,过境道路和交通性主干道以道路红线为基准向外延伸50米,生活性主干道以道路红线为基准向外延伸30米,昼间噪声标准70分贝,夜间噪声标准55分贝。
第 148 条 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发展城市燃气,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交通等各领域中的应用范围。 调整燃料结构,控制煤烟型污染。使用脱硫、除尘等技术对有色金属冶炼和建材等行业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尘进行治理。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对城区餐饮业油烟废气的治理。发挥植被对空气的净化作用。
2.水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地表水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南汀河水系水质污染预防和治理;从流域整体出发,选择合适的产业结构,并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实施景观河道保护工程,维持水系良好的水体和岸线环境;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水排放量;制定相关法规,依法对城市环境保护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内河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污水排放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整治各河道内污水截流管,禁止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入河道;逐渐搬迁河道两侧的重污染企业,对两岸用地进行整治,建设滨河绿带,提高滨河环境质量;严格禁止游人和居民向河道内丢弃垃圾。
3.噪声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安排用地布局;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加强对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推广低噪设备。
4.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措施
实现袋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强化源头控制,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与管理,减少工业固废;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在区域内统一规划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建立预防危险废弃物污染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 149 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近期执行防洪标准30年一遇,远期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重要建设工程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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