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CRH3及CRH5系列短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长编组。
1.救援动车组以不大于5km/h的速度连挂,连挂后试拉, 确认车钩连接良好。
2.救援动车组施加停放制动;连接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检查确认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截断塞门处于接通位(CRH3系列动车组为Z13,CRH5系列动车组为Z06,CRH2系列动车组为“BP”折角塞门);打开被救援动车组救援连挂端“救援旁通断”截断塞门快速为被救援动车组充风,当被救援动车组总风压力达到600kPa后,关闭“救援旁通断”截断塞门,打开“救援断”截断塞门。
3.救援动车组在主控端司机室将制动手柄置于缓解位,确认两列动车组常用制动均处于缓解状态,准备进行制动试验。
(十一)CRH3系列长编组救援CRH1系列短编组及CRH380D短编组。
1.救援动车组以不大于5km/h的速度连挂,连挂后试拉,确认车钩连接良好。
2.救援动车组施加停放制动;随车机械师连接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检查确认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截断塞门处于接通位(CRH1A-200动车组为Y32,CRH1A-250动车组为B28 ,CRH380D短编组为Z13 ,CRH3系列动车组为Z13)。
3.将被救援动车组救援连挂端救援开关置“被救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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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援动车组在主控端将制动手柄置于缓解位,确认两列动车组常用制动均处于缓解状态,准备进行制动试验。
(十二)CRH3系列长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 1.救援动车组以不大于5km/h的速度连挂,连挂后试拉, 确认车钩连接良好。
2.救援动车组施加停放制动;连接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检查确认两列动车组救援连挂端列车管截断塞门处于接通位(CRH3系列动车组为Z13,CRH2系列动车组为“BP”折角塞门);打开被救援动车组救援连挂端“救援旁通断”截断塞门快速为被救援动车组充风,当被救援动车组总风压力达到600kPa后,关闭“救援旁通断”截断塞门,打开\救援断\截断塞门。
3.救援动车组在主控端司机室将制动手柄置于缓解位,确认两列动车组常用制动均处于缓解状态,准备进行制动试验。
第二十七条 制动试验程序
(一)当救援方式为本章节第二十六条的第(四)、(五)、(七)、(八)、(十)、(十二)等工况时,只对救援进行简略制动试验并确认制动状态,包括的具体救援方式如下:
序号 章节号 救 援 工 况 1 (四) CRH1系列短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长编组 2 (五) CRH380D短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 CRH1B/1E动车组救援CRH1系列、CRH2系列、CRH3系列、CRH53 (七) 系列短编组,CRH1系列长编组 CRH2系列短编组救援CRH1系列短编组、CRH380D短编组、CRH34 (八) 及CRH5系列短编组 - 17 -
5 (十) CRH3及CRH5系列短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长编组 6 (十二) CRH3系列长编组救援CRH2系列短编组 (二)当救援方式为本章节第二十六条的第(一)、(三)不含短编组相互救援、(六)、(九)救援CRH1系列长编组、(十一)等工况时,制动试验步骤如下:
1.救援动车组施加紧悉制动,使列车管压力从600 减至500kPa以下,确认两列动本组制动己施加。
2.救援动车组缓解紧急制动,使列车管压力升至600 kPa,确认两列动本组处于缓解状态。
包括的具体救援方式如下:
序号 章节号 1 2 3 4 5 救 援 工 况 CRH2系列CRH1系列及CRH380短编组相互救援(不含CRH1B、(一) 1E担当救援动车组) CRH3及CRH5系列长编组、短编组相互救援(不含短编组相互(三) 救援) CRH1系列短编组、CRH380D短编组救援CRH3及CRH5系列长编(六) 组、短编组 (九) CRH3及CRH5系列短编组救援CRH1系列长编组 (十一) CRH3系列长编组救援CRH1系列短编组及CRH380D短编组 (三)当救援方式为本章节第二十六条的第(三)短编组相互救援、(九)救援CRH1系列短编组和CRH380D型动车组等工况时,制动试验步骤如下:
1.操作救援动车组备用制动手柄,减压500kPa以上,确认两列动车组制动已施加。
2.缓解救援动车组制动,确认两列动车组处于缓解状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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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的具体救援方式如下:
序号 章节号 救 援 工 况 1 (三) CRH3及CRH5系列短编组相互救援 CRH3及CRH5系列短编组救援CRH1系列短编组及CRH380D短2 (九) 编组 (四)当救援方式为本章节第二十六条的第(二)工况时, 制动试验步骤如下:
1.救援动车组依次施加B1、 B4、 B7级常用制动,确认两列动车组制动已施加。
2.缓解救援动车组常用制动,确认两列动车组处于缓解状态。 第二十八条 开车前,须确认防溜装置已全部撒除。 第二十九条 救援过程中避免制动与牵引之间快速切换,做到平稳操纵,应尽量避免实施最大常用制动及紧急制动。在意外施加上述制动后,应立即下车检查确认救援连挂端及相邻两个连挂端面状态。
第三十条 救援过程中,需在被救援动车组连挂端司机室密切监视蓄电池电压和总风风压,确认其在要求范围内,其中各型动车组总风风压应在530kPa以上,若低于530kPa,需停车检查,待风压恢复正常后行车,必要时切除停放制动或空气制动。蓄电池电压限值如下:CRH1系列长编组、短编组及CRH380D短编组蓄电池电压应在97V以上CRH2系列长编组、短编组蓄电池电压应在84V以上;CRH3系列长编组、短编组蓄电沲电压应在96V以上;CRH5系列长编组、短编组蓄电池电压应在20V以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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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上述蓄电池电压,需停车充电,若不具备充电条件,切除停放制动或空气制动。
第三十一条 操作救援动车组停车,被救援动车组做好防溜,进行解编作业,并将救援动车组恢复正常状态。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0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印发的《动车组同型之间及相互之间救援作业办法》(运装客车?2011? 39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动车组统型过渡车钩使用说明
2.动车组相互救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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