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精密轴承生产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以期公司健康发展。为此,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通过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类比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
(2)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3-93,HJ/2.4-95 及HJ/T19-1999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1988.5; (5)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新外经贸[2003]55号《关于同意中外合资经营“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
(7)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科院承担本项目的环评技术合同及企业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现状的调查,掌握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概况;通过同类型厂家的生产线污染物排放源强的调查与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确定建设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预测分析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地表水、空气、声等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及环境管理方面合理、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为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力求项目建设兼顾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
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精密轴承生产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故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如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单位:mg/Nm3
项目 SO2 NO2 TSP 污染物浓度最高限值 年均值 0.06 0.08 0.20 日均值 0.15 0.12 0.30 1小时平均 0.50 0.24 / (2)地表水:项目附近水域——新昌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其标准值如下: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单位:PH除外均为mg/L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PH 6-9 CODcr ≤20 BOD5 ≤4 CODmn ≤6 DO ≥5 NH3-N ≤1.0 石油类 ≤0.05 总磷 ≤0.2 (3)噪声:工厂地处新昌县青山工业园,环境噪声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同时工厂西面为104国道,因此西面采用4类标准。周围岙元村执行2类标准。见表1-3。
表1-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单位:dB
位置 厂东、南、北 厂西 岙元村 采用标准 3类 4类 2类 标准值 昼间 65 70 60 夜间 55 55 50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水排放采用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4。
表1-4 废水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PH除外均为mg/l
污染物 标准值 PH 6-9 CODcr 100 BOD5 20 SS 70 石油类 5 (2)废气
食堂燃油锅炉废气排放采用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
3
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精密轴承生产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I时段II类区标准要求。
表1-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类别 二类区I时段 (3)噪声
工厂地处新昌县青山工业区,南面为104国道线,因此,工厂东、南、北三面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西面执行Ⅳ类标准。见表1-6。
表1-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dB
位置 厂东、南、北 厂西 采用标准 昼间 Ⅲ类 Ⅳ类 65 70 标准值 夜间 55 55 SO2 (mg/Nm) 700 3烟尘 (mg/Nm) 100 3林格曼黑度 1级 表1-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噪声限值dB(A) 昼间 75 85 70 65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注:表中所列噪声限值是指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运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1.5评价重点及保护目标
1.5.1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特征及建设项目污染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为: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通过与工厂老污染源类比调查估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噪声和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兼顾废气和固废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总量控制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并反馈于项目的工程建设。
1.5.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
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精密轴承生产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周围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项目纳污水体新昌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为项目周围岙元村,约有500人,其距厂区的距离和方位见表1-8:
表1-8 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1 2 保护目标 岙元村 纳污水体新昌江 方位 东北 南 距离 20m 300m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二级 地 表 水: III类 声 环 境:2类 地表水III类 1.6评价级别及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确定本评价等级或范围。 1.6.1评价等级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水量约为19.6073t/d,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污水处理后经青山工业区截污管网排入新昌江,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三级。
(2)大气环境
由于项目可能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主要因子为SO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其最大等标排放量远小于2.5×107m3/h,可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
项目建设地为工业园区,可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6.2评价范围
⑴地表水: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围5km的河网水域。
⑵环境空气: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围2km的区域,并延伸到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
⑶声环境:厂区界外200m。
5
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精密轴承生产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2.1工厂现有概况
浙江伊利诺斯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创建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公司目前拥有员工560人,每年生产300天,每天两班制生产,年产深沟球轴承450万套,微电机轴承1000万套,外球面轴承250万套,2002年实现产值1.2亿元,利润1050万元,创汇1219万美元。
2.2工厂现有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
工厂现有设备情况如下:
表2-1 工厂现有设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设备名称及型号 双端面磨床M27650 无心磨床M11100A 无心磨床M1040A 平面研磨机MB4363B 光饰机ZHM—1 250L 内圈沟道磨床3MZ131A/1 外圈沟道磨床3MZ143A/1 内园磨床3MZ201A/1 沟道超精机SQ2 成品清洗机 测振仪 防锈机 注油脂机 零件清洗机 空压机及配套 变压器及配套 探伤器 电刻字机 仪器仪表等 贯入式双端面磨床MZ7650 园盘式双端面磨床MY7650 无心磨床M1083A 无心磨床M11100A 平面研磨机MB4363B 光饰机ZHM—1250L
台数 1 1 4 4 1 10 10 10 20 1 10 1 2 2 3 1 4 2 1 1 1 2 1 2 备 注 上海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新乡产 湖州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杭州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无锡产 西安产 新昌产 上海产 上海产 上海产 无锡产 无锡产 新乡产 湖州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