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4)

2019-08-31 21:52

(主笔编写了其中某一章节),或主持三项及以上局级单位企业管理重大改革方案或发展规划的制定,使本单位企业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取得明显效益。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局级单位贯彻、推广国家、省部级、集团公司颁发的新标准、新方法、新规定三项及以上,达到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规定要求,验收合格。或主持制定了局级单位新标准、新办法、新规定三项及以上,经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取得明显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省部级、集团公司组织的细则、规章、规范或暂规、定额、工法、办法的修改、编写工作,主笔编写了二个以上章节或文件;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组织的规范、规程、标准、定额、办法的修改、编写工作,主笔编写了三项及以上或修改、审定三项及以上被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并取得明显效益;或主笔编写过二项国家二级及以上工法的完成者。

(4)作为主要参加者,组织过局级单位大型专业管理会议三次以上,并每次会议主笔起草专业管理有关文件或主要领导行政工作报告或会议纪要二个以上。

(5)正式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或主笔撰写部颁《规范》、《标准》、《技术手册》、《定额》及ISO9000体系质量认证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累计不少于3万字的章节。 (6)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局级单位内主持推广(主要参加者须二项及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为省部级、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主持解决本单位本系统重大业务管理难题二项及以上,效益显著。 (六)从事经营投(招)标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本单位大型或重点工程项目经营投(招)标工作或经营投(招)标工作中专项技术工作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过本企业、本单位经营投(招)标工作中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追踪、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曾为本企业、本单位经营投(招)标承揽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本单位经营工作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供的本专业经营工作各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5)能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中各专项技术工作的技术审查、技术鉴定、指导、协调等工作,报价编制无差错。

(6)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的经历。

(7)任现职以来,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经营投标工作。其中,中标:2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1项;1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2项;5000万元以上中型工程项目3项;5000万元以下中小型工程项目累计1.5亿元以上。

(2)?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信息收集、追踪、资审文件编制等专项技术工作,有效追踪大中型

建设项目,单位标段1亿元以上,且中标累计1.5亿元以上。

(3)?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报价编制、施组编制、标前答辩等专项技术工作,指导、协调、审查、解决编标中重大疑难问题,中标2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1项;1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2项或累计1.5亿元以上。

(4)?在招标工作中,主持起草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织标前答辩、公正评标议标。主持(主要参加)招标特大型、大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

(5)?主持(主要参加)本企业主要生产技术部门的生产经营发展规划、重大生产经营技术措施、重要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经局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参加过集团公司组织的细则、规章、规范或暂规、规则、技术条件等修改编写工作,主笔起草某一章节,或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的规范、规程、标准、办法等技术文件被局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7)在局级单位主持推广和应用(主要参加者需2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并取得显著成效,为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第五章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第十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下列相应等级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有效期为5年): A级:从事研究设计、情报和计算机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B级: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在近五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和从事科研工作连续一年及以上。

(2)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EPT)、日语(NNS)和俄语(TпPя)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参加集团公司(或原铁道部)组织的外语资格考试,并取得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4)取得外语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在公开出版(不含内部发行)的杂志或书籍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译著累计达2万汉字及以上。

(6)参加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 (7)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3年者。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不少于三个模块成绩合格证书。其中,研究设计类参评人员必须考取CAD制图软件模块。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部分模块的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5.年龄在45周岁以上人员(从当年的1月1日计算)。 第六章 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举行一次。集团公司高级评委会执行委员须达到所规定的最低人数17人以上,根据专业相近的原则,由执行成员(委员)3-5人组成学科组,方可开展评审工作。各局、处工程中、初级评委会执行委员须分别达到所规定的最低人数13人、9人以上,方可开展评审推荐工作。不具备组建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可组成以具有本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为主的评审推荐小组或由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人员组成的综合推荐小组,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执行委员、成员须是根据当年参评对象的专业分布和数量在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的。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组有否决建议权。 第十五条 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必须严格按《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程职改[2007]001号)中的“评审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和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评审意识,掌握标准,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公开评价。

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干部人事(职改)部门介绍情况;学科组初审;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表决;公布评审结果。在评审前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对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业务答辩。学科组初审时,可对破格申报人员酌情进行补充答辩、面试,以确认其实际水平。 评委会表决时,经执行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方获通过。低一级评委会须经执行委员二分之一(不含)以上赞成,推荐结果方为有效。 第七章 申报及评审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参评对象按照本单位干部人事(职改)部门职改工作通知要求,并对照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认为符合 “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项规定时,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材料。

第十七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一式二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B4)一式30份。

3. 近五年内在局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并代表本人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一篇,及专家阅评意见各一份。专家阅评意见应均达到良好及以上。阅评专家的技术职务为与参评对象同一专业的一正一副或二副高级技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有关业绩、成果方面的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成果鉴定与获得的奖励、专利证书等一套,并能反映参评对象的排名及作用。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技术报告等一套,要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内容,对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要附录用证书或通知。 (3)专业著作一套。

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所有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并均须经干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后盖章,方为有效(下同)。 5.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附先、后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任(用)令复印件一份。

(3)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二份“评审表”相关栏中)。

外语、计算机免试的,须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破格申报和“大普生”及1970年底前大专毕业生按“三具一”、“六具二”申报的应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同意参加评审的“破格报告”或按“三具一”、“六具二”参加评审的“专题报告”一份。根据申报条件,逐条逐项写清楚理由,并经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干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 (2)按“破格报告”或“专题报告”所列理由,组织整理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套。其中,以论文作为破格条件或“六具二”条件的人员须附论文原件。 7.报集团公司评审材料文整要求:

(1)报集团公司评审人员的材料必须齐备、整洁,规格统一,除“推荐简表”和两份“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应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各单位干部人事(职改)部门应先进行清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材料整齐完备后,按一人一袋装入大小统一的档案袋,纸袋须贴上填写好的《拟评审 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目录》。

(3)评审人员的信息要准确完整,结构和相关标识要与文件要求相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各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其中,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中所提及的特大、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等级,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二十条 工程系列为工程集团公司的主体系列,其他系列均为辅助系列,从辅助系列转到主体系列时,其相近专业的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并且还必须按转换系列的有关规定转评为工程师后,方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作为破格条件、“六具二”条件、必备条件、充分条件及代表作品所报送的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其参评对象均应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未署名作者的,须附著作主编或副主编及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中提及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均指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学术论文,且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

第二十三条 经评审通过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和用印,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四条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严肃认真。对于虚报、伪造学历、资历、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集团公司职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集团公司

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职改办发(2010)1号

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各医院、学校: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改(2010)002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实际,现就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1.股份公司取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同时废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铁股份职改〔2009〕002号)文件。

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由股份公司职改办统一委托国资委进行评审。

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纳入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下发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任职资格,同时下发高级经济师技术资格证和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


中国中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案例 - - 万科集团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