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卫公卫字[2011] 3号
关于印发《平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
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平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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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和《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标,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按照省、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健全适合我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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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
6、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0%以上。
11、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12、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策略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助产机构应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有效整合资源,建立以医院为主体、各相关科室参与的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县卫生局要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宣教、家庭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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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或偏远贫困地区人群、流动人口及青少年。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在全县逐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三、措施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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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专栏、学校课程、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资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的相关知识水平。
2、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在妇科、产科、计划生育门诊、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妇女保健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增强服务人群的认识,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利用。
3、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应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感染妇女及配偶/性伴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指导其正确避孕和使用安全套,以减少非意愿妊娠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传播,同时帮助其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量在孕早期进行相关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以及早为孕产妇提供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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