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告的批复》(武隆水务发[2011]504号),2012年,武隆县水务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重庆市武隆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法人的通知》(武隆水务发[2012]95号)。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武隆县水务局关于武隆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重庆市武隆县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1.3 水资源论证的目的和任务
对武隆县羊岩电站进行水资源论证,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对调水区、受水区其它用水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论证项目建设用水的可行性、合理性,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的综合目标得以实现。
武隆县自然资源较丰富,近年来,全县工业和企业发展迅速,经济实力正不断提高,产业化进程发展加快,从而带动整个武隆县社会经济的进步。但因水电能源优势产业发展滞后,电力供应紧张,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加工,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而且根据电气化规划,必须兴建新的电源点,为西部大开发,武隆县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电力保证。羊岩水电站投入运行后,有利于缓解当前电力紧张局面,将对全县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经对工程效益分析,兴建羊岩水电站财务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羊岩水电站装机为2×980KW,设计引水流量45.2m3/s。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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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编制依据 1.4.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4.24);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15号,2002.3.24); (9)《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2008.3.13); (10)《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2004.10.10); (11)《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资源[2003]233号,2003.7.1); (12)《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1997.10.28); (13)水利部《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2]145号,2002.4.22);
(1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2.21);
(15)《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2005.4.20); (16)《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0.7.23); (17)《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5.5.28)。 1.4.2 标准规范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 (2)《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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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 (5)《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33-1994);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3); (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002); (9)《小型水力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1994)。 1.4.3 参考资料
(1)《关于武隆县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技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武隆水务发[2011]504号);
(2)《关于武隆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法人的通知》(武隆水务发[2012]95号);
(3)《武隆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关于武隆县三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武隆经信发[2013]8号);
(4)《重庆市武隆县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
(5)《重庆市武隆县羊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2012年12月)。 1.5 工作等级
本建设项目为水电站,其装机为2×980kw,没有超过5万kw,为小(2)型水电站。根据《水利电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分类分级指标,确定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的等级为三级。 1.6 分析范围与论证范围
(1)分析范围
羊岩电站主要取水大溪河,大溪河是乌江下游左岸支流,流域面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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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km2,流域呈西南—东北向的扇形,海拔从金佛山顶的2251m降至乌江入口的151m,根据该项目取水水源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取水合理性分析以及取退水影响论证的需要,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分区与行政区划,确定大溪河流域及取水口上游的大桥电站及退水口下游的大剑滩电站为分析范围。
(2)论证范围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第3.3.3条规定,对于流域面积不大于3000 km2的河流,论证范围宜为整个流域。大溪河流域面积2065km2,确定论证范围为整个大溪河流域。 1.7 水平年
论证现状年一般选取与进行水源论证时较接近的年份,并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根据大溪河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河流水文特征变化情况分析,论证选取2004年为现状水平年。根据武隆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流域内水资源规划等,本项目论证以2020年作为规划水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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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2.1 基本情况
2.1.1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大溪河为乌江下游一级重要支流之一,发源于南川金佛山,经南川、永安、鸣玉,横贯武隆的平桥、鸭江,流向涪陵汇入乌江,全长121km,全流域面积2065km2。
鸭江镇是武隆县经济发展重镇,人口达2.5万人,在实现“十二五”工农业总产值4亿元目标的基础上,做出“十三五”规划,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扩宽领域,招商引资(林峰纸业、诚信建材等),充分利用境内的水能资源和矿产资源优势,增大搞活企业活力,调整农业结构协调发展,振兴地方经济更大的发展。 2.1.2 水文气象
羊岩电站位于川东平行岭谷区,居亚热带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变化明显,历年平均气温18.2℃,最高气温42.2℃,最低气温-2.2℃。多年平均气温变化在7.2℃—28.6℃。最多年降水量为1363.4mm,最少年降水量为841.1mm,多年平均降雨量1073.5mm。多年平均降雨天数为150天,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26.3mm,最大风速24.4m/s,多年平均风速1.8m/s。本地区湿度较大,多年平均湿度达79%,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位1283.6h。霜期一般在12月至次年2月中旬,无霜期长达300天左右。 2.1.3 河流水系与水利工程
大溪河是乌江下游左岸支流,流域面积达2065km2,流域呈西南—东北向的扇形,海拔从金佛山顶的2251m降至乌江入口的151m,相对高差达2000m。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0.4万kw。
先后建成了凤来电厂(7500kw),三河嘴一级电站(4300kw),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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