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L10T蒸汽锅炉 9802SM产品说明书(3)

2019-09-01 10:36

SZL10-1.57-AII蒸汽锅炉产品说明书 8.在升火过程中,燃烧室出口处负压应维持在2~3毫米水柱。 9.升火后水位将逐渐升高,应随时注意,可利用放水来维持正常水位。 10.当锅筒内汽压升到0.049~0.098MPa,应进行水位计冲洗,以证明其工作正常。

11.锅炉内开始升压前应打开空气阀或一个安全阀,当汽压升到0.147~0.2MPa时,应关闭空气阀或安全阀,同时冲洗压力表导管,冲洗后应注意汽压指示情况。

12.当汽压上升到0.29~0.39MPa时,应拧紧各接合面的螺栓,禁止在汽压高于该值时进行此项工作。

13.在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内的水温,该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400C,否则应进水,并视水位的情况而进行锅炉放水,或增加循环水量。

14.在锅炉开启总汽阀前,应由其它锅炉引入蒸汽预热总管,如仅单台锅炉,则先将总汽阀微开一些,使蒸汽预热总汽管。

15.当锅炉参加运行后,才能开启向锅筒进水阀,并关闭省煤器再循环管路。

(二).排污

1.连续排污的目的在于使炉水的含盐量不超过一定的浓度,其排污量应根据炉水化学分析的结果而定。

2.定期排污的目的在于排除锅筒内沉淀物,并且能快速调整炉水含盐量,定期排污应在锅炉低负荷下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

3.锅炉在进行排污时,应进水到最高允许水位,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锅筒内水位的变化,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筒内的水位25~50mm为宜。

4.排污时首先完全开启第二个阀门,(从离开下锅筒或集箱算起),然后微开第一个阀门以预热排污管道,再开大第一个阀门来控制排污量,关闭时则先关闭第一个阀门再关闭第二个阀门。

5.排污管道内如出现冲击声时,应关小第一个阀门至冲击声消失为止,然后再缓慢开启。

6.如二台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止回阀时,则禁止二台锅炉同时进行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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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10-1.57-AII蒸汽锅炉产品说明书 7.禁止利用任何杠杆来延长手柄以开启排污阀,禁止敲击排污阀及管道的任何部分。

(三).安全阀的校正

1.当锅炉升到规定压力时,应校正安全阀的放汽压力,其数值规定如下: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MPa) 工作压力+0.03 工作压力+0.05 0.8?P?5.9 1.04倍工作压力 1.06倍工作压力 省煤器 1.10倍工作压力 2.在安全阀校验时,锅筒水位应较正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3.在安全阀未校正时,禁止锅炉参于运行,安全阀校正后必须封印,并作好记录。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分,开启安全阀可用阀上控制杆。

额定蒸汽压力(MPa) ?0.8 (四).正常运行

1.锅炉在运行时应均匀不断地将给水送入,并保持锅炉的水位在规定的水位,不允许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高于最高水位,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水位计控制水位。

2.应经常注意锅炉压力,使其维持正常汽压,在正常情况下,锅炉压力高低偏差不大于?0.049MPa,锅炉规定的工作压力应在压力表上用红线标明。

3.应经常注意省煤器出口水温,其偏差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4.应经常注意风压与燃烧的关系,并必须控制燃烧室出口负压为2~3毫米水柱,使锅炉不向外喷烟。

5.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6.每班必须检查锅筒、集箱、省煤器等的排污阀和疏水阀的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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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10-1.57-AII蒸汽锅炉产品说明书 7.所有给水泵是否完好,应在接班时加以试验,用短时启动运行方法检验每台给水泵的工作。

8.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压力表的定期校验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9.在开启阀门或旋塞时,禁止用大锤或其它物体来敲击,也不允许加长阀柄强力开启。

10.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的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的放汽或放水试验。

11.经常巡视锅炉四周,如发现炉墙、炉门有漏气、烟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并细听各处有无特殊声响,这些声响可能是锅炉内有漏水漏汽情况,必须切实注意。

(五).正常停炉

锅炉除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停炉外,其它一般经常性停炉须按下列步骤进行。 1.停炉前必须停供燃料或切断热源,按照燃烧情况相应地减低通风量。 2.随同锅炉负荷逐渐降低必须相应减少锅炉进水,以维持锅筒内正常的水位。 3.在锅炉停止供汽后,应关闭锅炉主汽阀,在汽压继续下降后,锅炉自用蒸汽阀也应关闭。

4.当锅炉与主汽管通道切断后,汽压仍继续上升,则可向锅筒内进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应使锅炉有显著冷却。

5.停炉后,如锅炉尚有汽压时,应注意保持锅筒内的正常水位。

6.在正常停炉后的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炉门,以免锅炉急剧冷却,但为了燃烧装置的冷却,可稍进一些空气。

7.经6小时后,可以打开烟道门慢慢加强通风,并换水一次,经6~10小时后,锅炉应再放水一次,若有必要使锅炉加速冷却时,可启动引风机及加强换水次数,停炉18~24小时后,如炉水温度不超过70~800C可将炉水全部放出,若锅炉有缺陷时,则应延长停炉时间。

8.在锅炉压力尚未降低至大气压时,应对锅炉辅机继续加以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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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10-1.57-AII蒸汽锅炉产品说明书 (六).紧急停炉

在下列情况下,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1.汽压升高超过规定,而且继续上升,虽减低送引风和增加给水,但仍无效。 2.锅炉严重缺水(在这种情况下严禁向锅炉给水)。 3.虽然有给水送入锅炉,但锅炉内水位很快下降。

4.给水设备损坏,给水管路堵塞、爆破,水电源断绝,锅筒内水位不能保持在规定高度。

5.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失效并停止动作。

6.锅炉的主要部件上(锅筒、集箱)发现裂缝或主炉管、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破。

7.锅炉内水位上升到超过水位指示玻璃的可见部分。(满水) 8.炉墙毁坏而使锅炉的部件暴露出来,或者炉架受热到发红。

9.发现燃料在锅炉后部烟道内复燃,或发现任何对于锅炉或运行人员有危险的情况。

紧急停炉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 1.停止送风,并减弱引风。

2.熄灭炉膛内明火,一般可用沙土或湿煤灰复盖,禁止用水浇入炉膛。 3.炉火熄灭以后,将炉门和烟道门打开,以冷却炉膛。

4.在紧急停炉时无缺水和漏水现象,则可向锅炉给水和进行排污,以降低锅炉内压力。

(七).维护与检修

1.短时间停炉的保养方法:

(1).锅炉在将内外污垢全部清除后,应进行严密的隔离,即将所有阀门全部紧闭。

(2).加入保护溶液至低水位,保护溶液的成份和浓度如下:

苛性钠NaOH 五氧化二磷P2O5 硫酸钠Na2SO4 100毫克/公斤 100毫克/公斤 250毫克/公斤 第 14 页

SZL10-1.57-AII蒸汽锅炉产品说明书 (3).在燃烧室内点火使锅炉产生0.20~0.29MPa(表压)的压力,保持2~3小时,压力降低后,再用锅炉保护溶液把锅炉灌满,再加入溶液的方法造成0.147~0.39MPa(表压)的水压,此压力在整个保养期间应一直保持。

(4).保养时必须保证锅炉外部和砌砖中没有潮湿现象,为此因周期性的进行干燥工作,所有的风门、手孔、人孔等在全部时间内应紧紧关闭。

(5).必须周期性检查溶液的浓度,当硫酸钠的浓度低于50毫克/公斤时应再补加。 2.较长时间停炉的保养方法:

(1).机械清除锅炉内的水垢、泥渣和腐蚀的沉淀物,然后将锅炉内的水全部排除干净,并将锅炉与其它管道的联系隔离。

(2).在燃烧室内以火堆烘炉24小时(火堆不应太大)

(3).烘炉后数小时,即将装有10~30mm块状生石灰的铁盘放进锅炉各锅筒,生石灰数量为2kg/m3,然后把所有的人孔、手孔严密地关闭。

(4).定期检查锅炉内部表面,定期在燃烧室用火堆进行干燥。(在潮湿的天气应较多进行)

(5).每月打开人孔对锅筒内进行检查,如发现石灰消耗成粉状,则必须预以更换,通常每三月更换一次。

3.应定期对锅炉的受热面内部进行清洗工作,以清除水垢,清洗的方法一般均用机械清洗,也可用酸洗的方法。

4.锅炉在计划停炉期间,应对平时发现及需要检修的项目,如阀门漏汽漏水,炉体漏风,汽水管道,燃烧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修理。

5.锅炉受压部件经过大修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6.锅炉在任何部位的检修工作都必须登记,以便查考。

(八).水质要求

该锅炉水质要求应符合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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