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事实
耐克广告片“恐惧斗室”是由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担任男主角。在片中,身穿长袍中国人模样的老者,和身穿中国服装的妇女频频被詹姆斯打败。该广告在央视体育频道和各省市电视台播出后,部分观众认为是表现了中国文化被美国文化打败了,部分网民更是激烈认为,耐克的此则广告有“辱华”之嫌。在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停播耐克广告片“恐惧斗室”的通知后,耐克首次作出书面致歉。
耐克公司致歉声明
耐克公司对“恐惧斗室”广告在部分消费者中所引起的顾虑深表歉意。耐克无意表达对中国文化的任何不尊重。自1982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耐克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中国消费者。“恐惧斗室”广告创意是借助包括香港上世纪70年代功夫片等不同电影风格并融合当今青少年文化的时尚元素。
“恐惧斗室”广告虽以勒布朗·詹姆斯为主角,但耐克希望藉此鼓励亚洲青少年直面恐惧,勇往直前,表现个人篮球风格。
而据我们了解,耐克“恐惧斗室”广告事件的对外发言人周晓梦称,因为主要消费者是青年人,所以“恐惧斗室”融合了青年人喜欢的日本动画、美国嘻哈及中国武术等元素。当他们想出这个广告创意时,只是把这些流行元素糅合在一起,而没有明确为这些文化分一个国界,因为
文化是没有区域限制的。周晓梦表示,耐克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恐惧斗室”所有其他形式的广告也将撤掉。
然而在耐克中文网站上发现,之前“恐惧斗室”的位置已被篮球鞋的介绍替代。然而“恐惧斗室”仍挂在耐克公司在北美等地区的网站上。周晓梦就此表示,他们一直都认为这个广告创意绝对没有负面的意思,所以耐克公司不会停止全球同步播放,除非当地政府提出类似中国政府的要求。对于耐克公司在中国的形象,周晓梦认为,此次事件后耐克的形象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时间表
11月下旬,耐克广告片“恐惧斗室”在央视体育频道和地方电视台播出。
11月26日,《华商晨报》以《耐克广告“中国形象”被击败》为题报道了耐克广告涉嫌侮辱民族风俗一事,事情曝光后引来一片声讨。
11月30日,耐克公司发表声明,声明称“恐惧斗室”广告宣扬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其中运用的各种元素都是一种比喻形式。广告经过各个环节审查。12月3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播放“恐惧斗室”广告片的通知》。
《恐惧斗室》三场景涉嫌辱华
1.詹姆斯击败身穿长袍中国人模样的老者。 2.詹姆斯击败“飞天形象”的女性。 3.詹姆斯击败中国的神圣物“中国龙”。
二.法律分析
从耐克公司的角度来看,“中国形象”只是一种比喻形式,用来形容NBA球星詹姆斯面对的各种恐惧,耐克公司没有任何动机去侮辱中国文化;另外,“恐惧斗室”广告在播放之前,经过了中国各级广告协会的严格审核及批准,华商晨报发表《耐克广告“中国形象”被击败侮辱中国人?》强行曲解广告鼓励年轻人面对恐惧、勇往直前的原意,而解读为对中国形象的侮辱,纯属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从广大网民的反应来看,华商晨报的行为已经给耐克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华商晨报在明知其行为会给耐克公司造成不利的情况下,坚持发表了该文章,已经触犯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和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一百四十条:“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三.新闻专访——法律专家谈耐克《恐惧斗 室》广告事件
导入:
耐克公司发布的名为“恐惧斗室”的Nike篮球鞋广告片中,以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作为该广告片男主角,因多次击败带有“中国标志”的对象而受到广泛的质疑以及不满,广大群众认为该广告片带有极大的民族歧视的因素。由此引发社会各界对耐克广告涉嫌侮辱民族风俗一事热议不断。
据了解,短短几天耐克《恐惧斗室》广告事件经过始末如下: 11月下旬,耐克广告片“恐惧斗室”在央视体育频道和地方电视台播出。
11月26日,《华商晨报》以《耐克广告“中国形象”被击败侮辱中国人?》为题报道了耐克广告涉嫌侮辱民族风俗一事,事情曝光后引来一片声讨。
11月30日,耐克公司发表声明,声明称“恐惧斗室”广告宣扬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其中运用的各种元素都是一种比喻形式。广告经过各个环节审查。
访谈记录:
问:请问您作为法律专家,您认为耐克公司的这则广告违法吗?可否具体谈谈您的个人观点?
答:感谢您的提问,我的个人观点是,耐克公司的《恐惧斗室》广告合法,而以《华商晨报》带头的媒体涉嫌侵犯耐克公司名誉权。 在我认为,我们应该首先理性的去对待此次问题,我们从该事件的始末来看,首先从11月26日开始,《华商晨报》以《耐克广告“中国形象”被击败侮辱中国人?》为题的一篇文章,曝光耐克广告涉嫌侮辱民族风俗,而我们理性看待其实该内容本身有失真之嫌,将所谓声讨造势噱头,带头煽动社会情绪,有着极强的言论误导性,这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