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须知(3)

2019-09-01 11:30

医生作参考,以利于医生在病人出院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心理治疗,行为矫正等)。

2、出院手续一般由家属(父母兄弟姐妹)去办理比较合适,不要让不了解情况的人或患者讨厌的人去办。

3、办理出院时,家属要向医生了解清楚病人的病情:恢复情况怎样,今后需要注意什么,重点在于怎样配合医嘱服药和定期门诊复查。

4、家属应学会观察病人的病情,判断其本质,切不可被病人“安静合作”的表象或者软磨硬泡的苦苦哀求所迷惑而心软,就让其出院。

5、不要只看症状,忽视病人对疾病的认识能力(自知力)。一般说,精神症状的缓解比自知力恢复快。经过住院治疗,有的病人虽然症状消失,却没有自知力,此时将病人接出院是很危险的。 6、办理出院时,要澄清一些误解,如服药后面部表情呆板,动作迟缓,有的家属认为病人吃药吃“儍”了,其实这种药物的副反应是暂时的,调整药物后完全可以消除。

7、出院后要严格按照医嘱行事,如果病人到家后不吃药,行为反常,就必须马上反馈给医生,及时采取对策,或果断再度入院。 8、如果出院后在很短时间里病人病情恶化,最好及时返院住院治疗,由经管医生总结经验教训,实施更加有效的治疗。 精神科住院病人陪护制度

1、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及病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病区工作

人员的管理和指导,负责病人的生活照料和协助病人的病情观察,自觉维护病房的工作秩序。

2、原则上一位住院病人只能留一名陪护人员,必要时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陪护人员,最多不超过2名,避免将小孩带到医院一起陪同。

3、陪护人员应自觉保持病室的整洁安静,规范物品放置,爱护公物,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不在病房内吸烟、喝酒、赌博,不与病人同睡床上,不占睡病房空床,不串病房,不随意搬动病房设施,损坏物品按医院的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4、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带入的食品应征得医护人员的同意后方可给病人食用,严禁将危险物品(如锐利器械、刀剪、玻璃制品、打火机等)带入病房,严禁私自将危险物品交给病人或借给其他病人,以防意外发生。

5、病房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不得随意拉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使用电吹风、电饭煲、电热杯等。不浪费水电,非病人衣物,陪护人员不得将家里的衣物带入病房洗涤。

6、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有事外出须征得医护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病房,未经允许不得自请院外医生诊治和服用其他药物。

7、陪护人员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带病人外出活动,外出期间应加强对病人的监护,保证病人的安全,同时陪护人员不得为其他病人代发信件、代买东西等。

8、陪护人员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或了解病人的病情,但不能随意进入病区办公室、治疗室翻阅病人的医疗记录或干扰工作人员的办公治疗,不参与病人的治疗操作如随意调节输液滴速、拔针或其他吸痰、吸氧、鼻饲等。

9、陪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可在查房治疗结束后询问医护人员。

10、取消陪护时,陪护者所带的物品须经工作人员核实并收回陪护床,注销陪护登记后方可离开。 精神科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医疗、教学、科研、人员培养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医疗护理指标.

3、每周组织大查房一至二次,及时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对危重、疑难病人随时巡视,指导治疗抢救.每两周召集一次病区主任和护士长以上人员会议,集中检查医学、教学、护理质量和病房管理工作.

4、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有计划开展科研,及时检查科研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负责安排本科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出诊事宜,组织人员完成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7、制定本科人员培养规划及业务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和组织技术考核.向院长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8、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生培训工作,定期检查本科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9、在医务科指导下,处理好本科的医疗纠纷及信访工作,定期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各种原始资料的记录和保管工作,及时审签各种报表.

10、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应工作. 精神科工作制度

1. 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 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 定。

3. 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4.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 期出门诊和査房,解决疑难病例。 5. 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和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 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 答复 . 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不得与病人争吵,不得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

6. 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位,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 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采取紧急措施 。 7. 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 劳动纪律,如无业务上的需要,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逗留,不得在病房交谈、会客、办私事,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内看电视、娱乐。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安静。

8. 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处理要果断、恰当 ,确保病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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