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秩序册500份0(3)

2019-09-01 11:57

58 59 60 毛玉华 周兰 程晶 金贵根 李晓平 刘福平 62 63 64 袁茜 黄少娟 陈冬梅 罗小春 余刚 曾春明 (三)永丰二中考点(36个考场) 监考员派出学校: 二中36、永中36人

组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主监考 吴维彬 邹道生 丁旭光 黄秀政 吴水龙 黄富发 宋发根 郑 翔 陈英潮 邱光海 黄家才 张梦尘 刘小兵3 王清茂 龚怀永 刘新华 刘莉莉 吴杰华 监考员 谢清平 王恩华 袁晓春 王忠传 吕景 张伟 廖仁凡 袁千绪 黄伟 陈玫萍 刘健刚 陈血英 肖素英 王梅英 徐艳华 喻爱华 刘觉根 黄菊华 组别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主监考 李娟华 危冬梅 杨腾虎 帅冬华 李秋明 曾广平 甘云清 王春梅 刘信忠 陈 瑜 苏 云 杨南翔 叶友根 王 萍 吕小青 罗会庆 曾敬敏 刘菊萍 监考员 张林玉 杨道志 郭清华 温祖南 吴慧杰 王林 李梦泽 汤文东 戴成武 杨忠轩 张小红 吴雪峰 邹腾 谢辉 揭佛英 万莉萍 袁生祯 吴佳桃

(二)恩江中学考点(48个考场)

监考员派出学校:恩中48人、永中9人、恩江小学39人

11

组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主监考 刘振发 李正根 徐成武 王祖贵 傅运斌 张卫明 李建中 符金发 邱春明 林征 熊晓春 邱文英 黄小梅 戴冬秀 吴芬兰 李葆华 曾小英 张菊花 杨玉萍 艾素青 高美莲 李芳秀 刘媛雅 陈元娇 监考员 游小英 周玉苏 郭娟娟 陈晗 郭燕 艾玉蓉 文欢欢 陈惠媛 组别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主监考 兰才玉 袁芳芳 章胜琴 郭庆连 姜小燕 苏娇 周华 张雪华 习媛莉 金咏玲 艾丽华 彭茜 薛茜 袁海英 刘志华 张小明 程子辉 陈勇 王军平 邓招秀 邹润英 王晓晨 黄春萍 魏薇 监考员 熊丽萍 张兰英 邓秋梅 曾琪 龚莲萍 王兰梅 曾脚英 王玉梅 叶爱丽 严慧 林玉婷 黄小燕 彭招秀 邹雯 王燕飞 黄素芳 周玉平 徐红秀 阙金兰 张春微 邹莉 吴莎 肖菲 文玉蓉 刘丽娟 祝丽玲 陈永学 张晓龙 董小三 夏丽姝 严小梅 袁运华 刘海娣 张燕红 刘金梅 管秀华 聂榕 杨咏华 罗志琼 肖丹 六、各类工作人员职责 (一)考区正、副主任及委员职责

12

1.考区正副主任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本考区的交通安全、用水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工作。

2.考区委员负责检查考试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情况,协助考区正、副主任处理所负责考点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主考、副主考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选聘、培训监考员及其它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布置考场及考点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4.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启封备用试卷,主考、副主考两人在试卷袋上签名负责。

5.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试题卷装和答题卷的装袋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6.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并逐级上报。

7.每科考试结束后,向本县招办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三)考务组长职责

1.负责上下联络及各组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安排考试管理,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负责指挥、监督、管理考务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4.负责掌握考试时间与铃声讯号。

5.协助正、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6.负责详细填写考试日志、记载监考员的工作情况,并报告考试情况。 (四)考务组工作人员职责

1.检查试卷袋。考前30分钟,核对试卷袋上所填科目与应考科目是否一致,试卷袋有无启封与破损情况,按分管的考场范围,整理待发试卷,勘误表、草稿纸等,开考后负责分管考场的联络工作。

2.向监考员发放试卷。发放试卷时,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交接单必须双方签名。

3.开考15分钟后,负责到考场加盖“缺考”章,尾数试卷“空白”章,记录缺考考生姓名、考号等。

4.验收试卷。监考人员交回试卷时,必须按程序验收:检查试卷袋上栏目是否填写清楚;试卷袋中《考场情况记录表》是否填写清楚;试卷份数是否相符,答题卷是否按考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答题卷是否折叠、漏装现象,是否规范;密封签是否干净。

(五)场外联络员职责

1.负责指定的几个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传递信息。

13

2.制止所管辖考场的监考人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 3.维护考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越过考场警戒线。

4.负责维持交卷时10分钟内考生的纪律,发现试卷丢失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考,会同有关职能组,追回丢失的试卷。

5.每科考试结束后,向主考(或考务组)报告所辖考场的考试情况。 6.负责向监察组(或考务组)和主考报告所辖考场监考员的工作情况。 (六)监察组职责

1.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情况。 2.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规定的行为。 3.协助正、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督促考点各种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件。

5.了解、掌握各考场的考纪情况,并对考区、考点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并负责向上级招考机构作好综合汇报。

6.考试监察工作可采取各考场巡视和在一个考场监察两种方式进行。 (七)保卫组职责

1.坚守岗位,做好门岗的保卫验证工作。 2.安排人员在考点进行流动保卫。 3.负责考点安全,划定考场警戒线。 4.参与试卷运送和保管工作。

七、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中考为全省统一考试,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要按统一的规定执行,各科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推迟、延长、缩短。

1.我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所有科目均有试题卷、答题卷。考生须在答题卷规定区域内答题。

2.监考员要在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上贴好考生的条形码,并仔细核对。当发生条形码掉粉,答题卷破损,考生要求更换答题卷等特殊情况时,应避免造成考生心理紧张,影响考生情绪。处理办法如下:

(1)发生条形码掉粉、破损等,把条形码贴在规定的位置,让考生继续考试。条形码将由市中招办在阅卷时处理。

(2)未贴条形码的答卷损坏,考生要求更换,监考员应同意更换,启用备用答卷。更换的旧答卷交考务组统一保管。

(3)已经贴好条形码的答卷,考生因不慎污染、损坏等情况要求更换,监考员应同意更换,启用备用答卷,旧答卷上的条形码不必撕下。更换的旧答卷交考务组统一保管。

条形码掉粉、破损的,更换了答卷的,监考员须在答卷袋封面上记载,注明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更换后的旧答卷由试卷保管员统一保管,在备用答卷发放登记表上记载。

14

3.在考试实施中,监考人员在缺考试(答)卷上按要求填涂缺考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缺考标记。每科考试结束前,严禁将试(答)卷拿出考场外。

4.开考后,监考老师必须提醒考生在试卷、答卷规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姓名等。

5.考试过程中,主监考在前,乙监考员在后监考,要规范监考行为,不要随意走动。

6.启封的备用卷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应盖上“空白”章,交试卷保管室保管。

八、监考人员守则

1.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2.考试的前一天到达考点,熟悉并认真布置考场。考场的内墙壁不能有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检查合格即关好门窗。

3.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首场考试前要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网上阅卷考生答题要求》,考试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4.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科考前30分钟到考点考务组领取试题卷和答题卷,并检查试题卷袋和答题卷袋密封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考。

5.考前15分钟(首场和英语考试前2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当众拆封试题卷,核对科目,清点份数,准确无误后于考前5分钟分发给考生。指导学生贴好答题卷条形码,填好姓名及准考证号码。逐个检查考生相关证件,相片与考生是否相符,座号是否有误。发现冒名顶替者立即报告主考。

6.有权阻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及考纪监察人员之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7.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答复。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8.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主考,做出相应处理。 9.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阅读缺考及尾空号试题卷、答题卷。不准谈话、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或有碍于履行监考职责的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放录设备进入考场。

10.实行定位(一前一后)监考,遇考生有违纪行为,应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11.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2.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请考生停止答卷,依次离开考场,按考号顺序收集试题卷和答题卷(包括缺考及尾数试题卷、答题卷),检查核实试题卷和答题卷份数,填写试题卷袋和答题卷袋、《考场情况记录表》,交考点考务组检验,无误后再按要求装袋、密封。考场情况记录要具体明确,不能笼统写“有个别人舞弊”,应具体写明舞弊者姓名、准考证号码、舞弊的具体情节等。

13.监考人员要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不正之风、不法行为,监考人员营私舞弊、撤离职守者,将视情节轻重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15


永丰县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秩序册500份0(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五子棋开题报告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