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十一、竖、拆简易打拔桩架定额中的圆木消耗量已包括人字扒杆所用的圆木。
十二、陆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钢板桩,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已考虑垫在打桩机下的槽钢,材料消耗量未考虑槽钢。
十三、陆上拔除的各种桩均需用砂填充,砂的用量在定额内已考虑。水上拔除桩不填砂。
十四、水上打、拔桩按两艘30t木船捆扎成船台作业,木船捆扎、拆除套用《桥涵工程》册相应项目。水上作业未考虑拖轮运桩,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五、打拔桩架的90°调面和场内超运距移动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六、打钢板桩定额中已考虑了钢板桩的损耗量(1%),未考虑钢板桩的使用费。 十七、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鉴别方法 土砂 夹 层 情 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壤砂层中卵孔隙比 天然含水压缩系数 静力触探级砂层连续砂粒种类 石含量(%) 量(%) 值 别 厚度(m) 甲级土 乙级土 丙级土 每10m纯平动力触探均沉桩时击数 间(分) <7 说 明 >0.8 0.6~0.8 >30 >0.03 0.02~0.03 <30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15以内 入的土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25以内 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土壤中平有较厚的粗砂层或卵石层,25以外 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2 粉细砂 25~30 30~60 7~15 >2 中粗砂 >15 <0.6 <0.02 >60 >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法及数量计算。凡打断、打弯的桩不得重复计算工程量。 二、打拔圆木桩按设计图示桩长L(检尺长)和小头直径D(检尺径)的乘积以体积计算。
三、打拔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钢板桩质量按入土深度对应的质量计算。入土深度=实际入土深度+0.3m。
四、钢板桩使用费计算公式为: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一次使用量(t)3使用天数(d)3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钢板桩一次使用量不分地上、地下,按全部重量计算。钢板桩一次使用量和使用天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第三章
支 撑 工 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二、本章定额所指“密挡土板”即满铺挡板,“疏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本章定额除槽钢挡土板项目外,均按横板计算,采用竖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20。 四、本章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33;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计算。
五、放坡开挖不得计算挡土板项目,如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桩挡土板中的打拔槽钢桩套用本册第二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 七、采用井字支撑的,套用相应疏撑定额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法及数量计算,按所需支撑的支撑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 拆 除 工 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所指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套用本册第一章相应项目。 二、本章定额未考虑地下水因素,如有发生,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三、拆除旧路定额按人工、机械配合作业考虑。
四、人工拆除各种稳定层执行人工拆除有骨料多合土定额子目。
五、管道拆除定额按拆除下的旧管基本完好考虑,不适用于破坏性拆除。拆除混凝土管道定额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拆除金属管道定额未考虑拆除所需的氧气、乙炔气用量,可另行计算;拆除法兰接口的金属管道,相应定额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5。
六、铣刨路面厚度>5cm的应分层铣刨。
七、套用拆除砖石构筑物定额,拆除井深在4m以外检查井的,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31;拆除石砌检查井的,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1;拆除石砌构筑物的,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17。
八、拆除混凝土障碍物定额不适用桥涵构筑物的拆除。
九、检查井、雨水井的拆除定额已考虑了掘松井体外围四周的少量土方。
十、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的,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费用。 十一、破除的混凝土碎块外运套用本册第一章石方运输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所需拆除的面积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所需拆除的长度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所需拆除的体积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所需拆除的数量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所需拆除的面积计算。
第五章
材料、半成品运输工程
说 明
一、 材料、半成品在施工现场运输距离超过相应定额已考虑的场内运距的,可以根据下列规定计算超出距离的场内运输,套用相应定额“每增”项目计算。
1. 现场集中搅拌的混凝土半成品、沥青混凝土半成品,如集中搅拌地点距施工现场的距离超过定额已考虑的场内运距,超出的距离可以计算场内运输。
2. 非半成品材料一般不计算场内运输,如由于施工场地限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材料集中堆放地点距施工现场的运距超过定额已考虑的场内运距,超出的距离可以计算场内运输。 二、 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 三、 成型钢筋指在加工点切割、弯曲、接长后的钢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小型构件运输按需要运输构件的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汽车运水按需要运输水的质量计算。
三、运输成型钢筋按需要运输的钢筋尺寸以质量计算。
四、混凝土半成品、沥青混凝土半成品按需要运输的半成品的体积计算。沥青运输按需要运输的质量计算。
第六章
护坡、挡土墙
说 明
一、利用旧料需冲洗乱毛石的,每立方米乱毛石增加人工0.20工日,水0.5m3。 二、定额中乱毛石、砾石、碎石数量为收方的虚体积,整毛石、方整石数量为实体积。 三、挡土墙定额中已包括安放泄水管的人工,泄水管材料费用根据设计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砂石滤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砂石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砌体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七章 施工技术措施
说 明
一、本章脚手架定额除仓面脚手架定额外均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仓面斜道脚手架可另行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的,不计算斜道费用。
二、配双层钢筋的底板浇捣混凝土的可以计算仓面脚手架费用,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费用。
三、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费用,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如遇特大潮汛造成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的,根据实行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章围堰定额均未包括取土、砂、砂砾费用,如有发生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所列粘土数量为自然方数量,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五、土草围堰定额按装粘土考虑,采用砂的定额消耗量不变,材料由粘土改为砂。
六、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套用本册第二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项目,数量按实计算,定额中所列打拔工具桩的数量仅供参考。
七、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十一、本章现场签证抽水台班定额按潜水泵φ100考虑,实际使用泵规格、类型不同的可以调整。 十二、本章定额未编制井点降水项目,发生时套用建筑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凡墙面垂直高度超过或低于地面在1.2m以上的,可计算脚手架: 1.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的50%套用单排脚手架计算;
2.石挡土墙及砖砌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套用单排脚手架计算; 3.混凝土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二、砖、石、钢筋混凝土柱形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下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者套用双排脚手架。
三、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现浇混凝土摊铺面积计算。
四、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作一套计算,一天系按24h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土草、土石混合围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钢桩、钢板桩、双层竹笼围堰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用“m”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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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围堰高度根据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