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途径(2)

2019-09-01 13:11

三、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要求

(一)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在各项行为规范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其他规则、规范 同法律抵触。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法律至上是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专制过程中提出的。人民警察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唯法为上,坚决纠正“唯长官者意志”的错误观念,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只有做到这一点,警察才有可能正确合法行使执法权力,排除权力、人情和金钱对执法活动的干扰,真正实现执法为民。 (二)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就是国家工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论办理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循一定制度、程序和手续的自觉性。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必须树立程序意识,充分认识程序的公正性及程序公正对于整个法治秩序、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谁、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到结案及执法文书、各类登记统计文书的制作管理环节上确保程序合法、规范,较少执法的随意性。证据意识,就是执法人员应具有正确运用证据、查出各类案件的自觉性。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牢固的证据意识,不断提高取证的能力,严格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证据,依据客观、充的证据,正确处理案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追究违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打击违法犯罪、保证无辜人合法权益,进而更好地做到执法为民。

(三)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基本秩序,打击犯罪和违法活动的部门,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等重

要的强制性权力。公安机关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大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地对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执法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执法为民作为人民警察的道德原则,要在实践中得到信守和践行,必须以公安民警具备良好的执法水平为前提。要对公安民警加强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纠正执法者观念上的偏差,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这是从源头上提高公安民警执法水平的有效手段。

四、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全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无论是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还是推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开拓新局面。至关重要的是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执法为民的思想植根于广大民警头脑之中,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到严格执法为民,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做到严格的执法为民也需要经历一些途径。执法为民的途径:

(一)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努力实践,以亲民利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上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既是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有事具有丰富内容的实践活动,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从群众最现实,最

关心,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履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一是多办实事,把执法为民落实到亲民利民的世纪行动中去。一方面要从群众反映最激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想抓公安部“五条禁令”落实那样,采取非常措施, 动用霹雳手段,强力推进各类“顽症”的解决,提升公安民警从精品道德底线,从而在队伍内部形成揭露矛盾,解决问题的浓厚氛围,给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凡是有利于民、富民、安民的事都要不遗余力的去做,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结局的问题入手,积极推出一批亲民利民的新举措,让人民群众以深切感受到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实现执法为民的新变化,苏兆亲民警察的新形象。公安机关推出的亲民利民措施,要充分体现尊重群众、方便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多做看得见、摸的着的事实,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制度创新,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健全完善法制,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中去。要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对哪些不适当限制共鸣权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抓紧做好作废、改、立的工作,为实现执法为民提供法制保证。要跟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改革思路,使政策更宽松、手续更简便、服务更优质,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改进服务、在公安行政管理上尽快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随意型

向规范型,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

三是标本兼治,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去。实现执法为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着力以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 。要重点抓好强化训练、强化监督、强化保障。我们常说的“勤政爱、廉洁奉”具体到公安工作,就是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想着群众,向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无小事,我们必须做到实事求实效。只有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人民公安的形象才能竖立起来。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机关才能长足发展,才有用武之地。

(二)规范公安执法亟待加强

意识强化领导的执法意识。作为国家重要执法部分的公安机关,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广大公安民警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水平,首先要解决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到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市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二是端正民警的执法思想。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明确严格公正执法的重要意义。我国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公安机关必须把广大人民群众执法,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思想上明确公安机关是为人民执法,执法不公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应当自觉严格公正执法。作为执法的主体,公干民警必须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安执法、自觉

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刚正不阿,不徇私情。三是加强公安法律教育的培训。加强公安法律教育培训,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经常对公安民警进行法律教育。一方面要端正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安法制教育培训。“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服务实战”的意识,坚决改变为单纯完成任务而培训的不良倾向,把提高全体民警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作为法律教育培训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教育培训的内容要贴近实际,服务实战,要做到有的放矢、突出作用、注重实战。针对案件审核、执法、检查、专案、调查、个案复查等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当前要突出强化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是广大民警在教育培训中国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改变以往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内容陈旧老化,适用性不强,培训效果不佳等问题。四是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失去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一要突出监督重点,要把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加大对关键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部位的监督。把监督工作由结果性监督向执法全过程监督延伸,最大限度消除监督空白。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搞好动态监督。各级公安执法监督部门要经常深入一线随警作战,开展执法办案跟踪监督,做到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就跟随到哪里,力争使煤气案件的立案、正茬、采取或变强制性措施、结案、移送等办案全过程,都置于法律部门的监督之下,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执法问题。要建立与检察官的联系制度和包案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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