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申报书内各项内容的表述应准确严谨,外来语应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应注明全称。
3.封面中项目申请编号不用申请人填写。 4.申请书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5.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打印一式三份(均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提交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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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2015年广东省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项目 □ 2015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特派员试点项目 (一)申报单位: 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邮 配套经费总额 万元(不含本扶持经费) (二)联合申报机构: 业务范围 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邮 (包括近年来开展百千对接工作或特派员工作情况) 工作基础 — 37 —
(项目实施期间工作目标及本项工作的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 工作内容 — 38 —
工作机制 预期成果 计划进度 — 39 —
申报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申报 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签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知识产权局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格可在www.gdipo.gov.cn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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