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推动保险服务。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好客山东”品牌体系,办好“贺年会”“休闲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构建跨地域、跨行业、跨景区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拓展发展空间。 (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和价格政策为主要内容,建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确保文化产业增长幅度高于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长幅度,文化产业投入增幅高于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新兴文化产业增幅高于整个文化产业增幅。文化创新型企业(项目)和文化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享受省级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政策。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纳入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自2012年起,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较大幅度增加,并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益。各地也要在预算内设立相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并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把文化产业纳入我省国家发展战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省级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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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文化企业。调整文化投资结构,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月报制度。
六、加强文化创作生产和新闻舆论引导管理
加强正确引导和管理,是当前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文学艺术发展的“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一)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齐鲁风格、山东气派、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创作生产,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让反映主流价值取向、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得到广泛认同和传播。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全省文化创作“精品工程”,努力在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创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研究制定山东影视发展十年规划。巩固扩大电视剧创作生产领先优势,建设高水准的影视基地,积极培植在全国有竞争力的影视创作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鲁剧”品牌,努力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鲁版图书”品牌。加强山东美术创作风格和内涵研究,推动形成“齐鲁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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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精心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继续办好孔子文化节、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党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体,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社会责任。加强各类新闻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政治素质。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责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维护良好新闻传播秩序,对违反新闻纪律、违背新闻道德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新闻工作者教育培训,关心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提高新闻队伍素质。
(三)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影响日益广泛深刻,建设和管理好网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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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正确引导,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互联网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建设,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加大管理投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互联网管理的技术水平。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创新加强以微博客为代表的互联网新应用、新技术的运用与管理,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建设完善山东省互联网舆情采集分析系统和网络文化信息监管平台,及时监控和处置网上反动、淫秽、赌博、诈骗等违法信息,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的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不断改进工作。
(四)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产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重点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开辟专栏,公共文化场所开辟专门阵地,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旋律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强文艺理论研究,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媒体,培养文艺评论骨干,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认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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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新闻出版奖、刘勰文艺评论奖等重点文化奖项。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设立山东省文化艺术“终身成就奖”“德艺双馨奖”。加大各类文化资金倾斜力度,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七、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动力源泉。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等转企改制任务。推动转企改制单位巩固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报刊社改革,整合相关资源,组建报业传媒集团、党刊集团、期刊集团。深入推进影视制作单位改革,组建影视企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深入推进文艺院团改革,组建演艺集团公司。深入推进广电网络整合,组建广电网络集团。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二)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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