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管框架主要如下图所示 政策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2007/10/12 2007/10/12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2007/10/12 2008/1/1 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09/11/23 2009/11/23 2010/10/25 2011/10/1 2011/10/1 发文日期 2007/3/15 施行日期 2007/3/15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2011/9/23 行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2013/3/18 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2013/6/28 规定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2013/7/18 导意见
六、 审批情况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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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8 2013/8/1 2013/7/18 2012年2月自证监会放出首批四张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后,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呈现井喷之势,一路发展到目前的107家。但是从2015年年末互联网金融整治拉开帷幕之后,基金销售牌照的发放速度逐渐放缓。
据悉,当前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需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等条件。如此严苛的限制之下,众多不符要求的机构开始询价基金销售牌照以期达到“曲线救国”。
监管层除对持牌机构展开持续的监督检查外,对新牌照的申请审核也日益审慎。统计显示,今年初至7月末,各月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的发放数量分别为9张、6张、5张、2张、0张、3张和1张,基本呈逐月递减趋势,而且7月份之后再无新牌照发放。多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人士分析,收紧审批一来意在通过优胜劣汰重新洗牌,二来也是和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业务全面收紧的思路一以贯之,加强自律管理。
监管审批收紧造成的直接影响是基金销售牌照日益紧俏,因市场需求一直存在,牌照价格随之水涨船高。据悉,去年一个牌照估值在300—500万元之间,而今价格节节攀升,尤其私募新规实施后,基金代销牌照最高价已达2200万元,涨幅惊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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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收紧基金销售牌照审批,可能是配合当前监管需求的暂时行为,不排除后期再次放开审批的可能。 1、基金销售牌照
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所需要的金融许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在国内基金销售机构主要包括银行、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其中银行是最大渠道,占比一半以上。
2012年,央行开始向第三方理财机构开放基金牌照申请,也就是说,除了银行、基金及证券,原本从事私募或信托产品销售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了,更准确地说是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采取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形式销售基金。 1)审批机关
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2)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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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销售支付牌照
该牌照是针对支付企业发放的许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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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选择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投资者通过直销方式认购、申购基金时可以借助拥有该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工具而非银行支付款项。针对客户而言最直接的好处是认购、申购费率的折扣更低。 1)审批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
七、 参考资料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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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资料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法律监管探究 作者:孙央
基金代销收紧 销售牌照价格连续上涨 来源:金融之家 余额宝之后,互联网基金销售兴起这个新玩法 来源:虎嗅网 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相关问题 来源:证监会微讲堂 2、附录
1)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名录(2016年9月) 2)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名录(2016年9月)
3)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名录(2016年9月) 4)互联网基金产品报告
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6)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7)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8)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9)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0)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12)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13)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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