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处合适),不顾民意汹涌,借城管受伤个案搞起来的。衣食父母的感受之没分量,简直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第三,城管与小贩冲突是表象,根子在公权状态去年有人作客凤凰卫视时指出,中国的市场经济很奇怪,市场的80%由政府操纵。其实凡对我国经济领域有所注意和观察的人,都不难发现,资源配置和生产并没有真正由市场这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而是看得见的政府之手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插手方向也很反常:不是朝向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的短视和不公正,而是加剧这这种弊端,别的不说,对垄断性国企的袒护,后果众所周知。一般说来,政府过分插手甚至控制经济活动领域,代价高昂而结果糟糕。这种控制欲再跟反公正的调节方向和病态政绩观纠结在一起,对生活困顿的底层民众来说,最直接的后果是把他们自力更生的谋生空间破坏殆尽。八、九十年代,成都闻名遐迩的青年路市场、春熙路夜市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在春熙路那条商业街,成百上千的小贩每天都在规定的傍晚时分和划给各自的位置有序摆摊。形成的不夜城景象不仅吸引本市居民经常光顾,很多外地来蓉的都要专门去逛逛,感受那里的自由交易气氛和热闹、繁荣。但后来的国际大都市梦呓使那景象已然不在。可惜了!无时不在的管控和跟管控一体两面的收费行政、罚款行政——即控制欲和贪欲,迫使许多商贩由明转暗。而九十年代以降,政府权力的扩张和僭越成常态,城管与小
贩对立的根源正在于权力扩张和僭越的恶性发展——自我授予了对合法与非法的命名权。一个政令或文件甚至一个长官念头,就可以变合法为非法,变非法为合法。这把街边经济推向“违法”范畴,在禁止街头小贩上耗费了无数资源。可是,不仅政府无权对街头经济施禁,在我看来,街头小贩甚至不是一个可以由公众参与决策来决定其存在与否的公共问题,而是这批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从去冬开始的经济寒冬带来了失业潮。这种形式下,如果识时务,还民间的经营自由,很多人会自己解决困难。但没有。冲突还将不断发生。我们社会的主流意识中,很忌讳折腾、忌讳任何对稳定的可能影响。然而,真正在瞎折腾,在制造不安定的,是缺乏有效制约而经常失控的权力,是缺乏权力边界意识的官员。事实上,困扰我国的许多社会冲突、特别是频发的突发性事件,几乎都是权力失控和越界导致的。要想减少种种难解的恶性冲突,首要的是管束权力,使其只能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但限于自体管束是无用的。有效的管束不仅在于分立制衡的权力构架,更来自全社会的监督,特别是官员去留的决定权最终在民众而不在上级——没有这一点,权力固有的自我扩张本性仍将突破边界,把触角伸向私域,无情遏制一个健康社会不可缺少的自治功能,而权力系统的所谓创新,会“创新”出令民众无法消受的生事机构,把自古以来天然合法的谋生方式当“违法”打击;“创新”出诸如“诽
谤政府罪”来对付公民的宪法权利;“创新”出权钱通吃的“纪委股东”——“纪委股东”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就彻底暴露了自体监督的虚幻性,如果不说是忽悠的话!因为在自体监督框架下,“谁来监督监督者”是一个永远无解的问题。200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