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河道及河道周边拆除违法建筑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河道两岸违法建筑的工作部署,彻底改变我县XX河道及河道周边脏乱差现状,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规范我县拆违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
彻落实《XX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切实遏制私搭滥建行为,维护XX河道及河道周边整洁、美观的河道环境,依法实施集中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创造和谐发展的城市开发建设环境,积极服务于我县规划建设工作,为提高我县旅游长寿之乡知名度、建设现代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主体,部门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
道管理条例》,河道违建管理由河道主管部门负责。我县XX河道及河道周边拆违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指导、行政支持和工作配合。
(二)依法行政,协同推进。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协同
配合,提高办事效能,全面推进拆违工作。
(三)实事求是,和谐稳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采取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措施;以人为本、和谐有序地推进拆违工作。
三、领导组织
为加强XX县河道及河道周边拆除违建工作的组织领
导,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XX河道及河道周边管理范围内清除违章建筑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政府副县长)
XXX(县政府副县长)
XXX(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公安局
局长)
成 员:X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
委员、县维稳办主任)
XXX(县水务局局长)
XXX(县国土局局长) XXX(县住建局局长) xxx(县财政局局长) xxx(县林业局局长)
XXXXXX
(县城管局局长)
(XX镇镇委副书记、镇长) XXX(XX镇镇委副书记、镇长) XXX(XX镇镇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符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XXX同志、XX同志、XX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拆违工作的协调、后勤、联络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违建管理由河道主管部门负责。XX县XX河道及河道周边拆违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划定违建范围。XX流域内的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配合县水务局开展相关工作,对县水务局划定的违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统计,完成河道及河道周边违建数量的摸底排查工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XX流域内的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完成摸底排查后,对违建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违法建筑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新建违法建筑。同时,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为拆违主体,对XX河道及河道周边的违法建筑进行统一拆除。
(三)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及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XX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配合县水务局完善执法程序,对已认定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要依法出具证明。
(四)县城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对XX河道及河道周边的违法建筑进行统一拆除。
(五)县国土局负责对XX河道及河道周边非法流转及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进行调查,对占用农用地、水田等非法行为进行认定,为各职能部门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后的违建土地认定等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的规定从严从快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县林业局负责对占用XX河道及河道周边的林地或滥伐森林及其他林木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为各职能部门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前后的违建林地认定等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的规定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县公安局负责拆违行动的警卫保障工作,积极配合
并全程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拆违执法活动;在拆除违法建筑遭到暴力阻碍,或以自伤、自残、自杀等形式相胁迫时,
及时控制局面、维护现场秩序、固定现场证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修建违法建筑物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及其他触犯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查,确保拆违工作强力推进。
(八)县财政局应将拆违费用和相关救助款项列入财政预算。拆违费用拨至县城管局统一作为拆除费用;救助款项拨至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确保工作费用及时核拨到位,保障XX河道及河道周边拆违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6年2月4日前)。
为使拆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制定《XX县XX河道及河道周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
(二)普查认定阶段(2016年2月6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划定违建范围,XX流域内的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县水务局划定的违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开展摸底排查、分类统计等工作。
(三)完善程序阶段(2016年2月29日前)。由县水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及XX镇政府、XX镇政府、XX镇政府配合,完善执法程序,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加强对拆除XX河道及河道周边违法建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拆违行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