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洁 程 序文件汇编
JSTYJS-CX-01-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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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发布 2011年7月1日实施 江苏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1、《文件控制程序》????????????????????????????3 2、《记录控制程序》????????????????????????????8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控制程序》????????????????10 4、《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3 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16 6、《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20 7、《管理评审控制程序》??????????????????????????22 8、《人力资源控制程序》??????????????????????????25 9、《机械设备控制程序》??????????????????????????29 10、《采购控制程序》 ???????????????????????????32 11、《工程施工和服务控制程序》 ????????????????????36 12、《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5 1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54 1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58 1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2 16、《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67 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70 18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73 19、《纠正措施控制程序》??????????????????????????75 20、《预防措施控制程序》??????????????????????????78 21、修改记录????????????????????????????????80
文件控制程序
编号:JSTYJS-CX-01-201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部门、项目部和人员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1.2 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技术文件: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等。
2.2专业文件:指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各种制度、规定、办法及生产计划等。
2.3外来文件:指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顾客提供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等。 2.4作废文件:超出使用期限的、不适用的文件。 3 职责
3.1公司办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行政文件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办法、行政文件的制、修订,负责公司所有文件的购置、接收、发放和存档、回收管理。
3.2工程管理部是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效性的识别,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制、修订。 3.3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所需文件的编制、修订与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编写与审批
4.1.1所有文件编写前,要明确编写文件的目的、范围、依据、内容和要求。 4.1.2由本公司编制的新文件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4.6)进行编号。
4.1.3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确定编写的部门和人员,公司办具体负责组织编写。管理手册由公司经理审批发布。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发布。 4.1.4作业文件分别由分管职能部门编写,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4.1.5技术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的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工程管理部科长审批发布。 4.1.6行政文件由公司办负责组织编写,公司经理审批。
4.1.7专业文件,由各专业的所属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由分管业务的公司副经理审批。
4.2 文件的发放与接收
4.2.1文件的发放数量和范围由组织编写的部门确定,但应保证需要使用文件的场所和人员都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2.2各部门/项目部都要建立《文件接收、发放登记台帐》,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4.2.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发放时,发放部门和接收部门/项目部分别填写《文件接收、发放登记台帐》,要注明文件分发号(用以表明受控)。发放、接收来自外部的有关文件时,有关部门也要同样履行以上手续。
4.2.4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和提供给认证机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必须加盖“受控”印章,提供给顾客或上级部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进行“非受控”标识,因任何原因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和“留用”印章。 4.3 文件的评审和更改
4.3.1对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岗位能力要、及职责和权限汇编、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公司办负责收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并于每年年底组织评审一次,必要时(如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等)可随时进行评审。
4.3.2当文件评审确定为不适用时,应由相应文件主管部门组织修改,并再次按4.1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4.3.3文件更改的方法
4.3.3.1当文件需要局部更改时,可采用手写更改,由原审批人授权的更改人盖章。 4.3.3.2当文件更改的内容较多或文件更改量较大时,由文件的原制定部门发放《文件更改通知单》。
4.3.3.3当更改的次数较多时或一次改动量大时,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换版。 4.3.3.4文件更改的情况,由主管部门将更改的情况填入《文件修改记录》。 4.4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4.4.1 文件发放部门要及时识别在用文件的有效性,并对作废文件及时进行回收,并填写《作废文件回收、销毁登记台帐》。
4.4.2 文件使用部门/项目部要做好有效文件的管理工作,做到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4.4.3 重要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等)的复印要填写《文件复制申请表》,并由工程管理部科长审批,关系到公司机密的文件应由公司经理或分管具体业务公司副经理审批,并控制复印数量。
4.4.4 文件发放部门和使用部门/项目部在对技术文件进行管理过程中,应保守技术机密,作废的技术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收回,或者根据文件要求由使用部门/项目部销毁。 4.4.5作废文件如需作为积累资料保留的,应做“作废”、“留用”标识,并予以隔离保存。 4.4.6公司办要建立《文件借阅登记台帐》,需借阅文件的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台帐”,并经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文件。 4.4.7 外来文件的管理
4.4.7.1 上级下发的公文由公司办负责接收,报公司领导阅批后,确定发放范围,然后下发至有关部门/项目部或者存档。
4.4.7.2 外部提供的工程设计等技术文件,由工程管理部审核其适用性后方可下发或者执行。
4.4.7.3外购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跟踪标准的版本或修订状态,及时更换作废标准。
4.4.8公司办负责建立本公司的《有效文件清单》,各部门/项目部都要建立本部门或本项目部《有效文件清单》。
4.4.9公司各个部门/项目部于每年年底对所属文件进行整理,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及时交公司办进行归档,由公司办的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办理归档手续,填写《文件归档登记台帐》。 4.5文件处理